广东继续发挥改革排头兵作用,市场形态已经形成,主流的售电公司必将成为中国电改样榜。后续美林公司会深入分析这些试点企业,为大家探明售电公司的发展方向。
三、售电公司短期“低买高卖”暴利,后期获利将收窄
从售电价格来看,现在购电价格较之目录电价下浮区间普遍在1-7分之间,云南、广西、四川、重庆、新疆等地的下浮则较大,达到1毛/千瓦时以上。以广东为例,2016年3月~6月四次交易发电侧最终成交价差分别-0.125、-0.148、-0.133、-0.093元/kWh。
而售电公司对客户的售电价格仅比终端上网电价格下调0.01~0.02元/kWh。从平均意义上来说,售电公司可以获取超过0.1元/kWh的高额回报,斩获颇丰。按照广东6月份成交总量18.7亿千万时计,售电公司总体盈利约1.7亿。
近期售电公司的盈利超预期。短期暴力和发电侧竞争激烈、售电侧竞争不够充分、相关用户对能源过剩以及发电企业降价预期较低等多方面因素相关。随着售电市场放开的逐步推进,售电公司也必将从高额收益逐步转变到一个正常收益的水平。
四、多省电力交易中心已成立,仅剩4个省市仍在筹建中,诞生第一个交易市场规则
本月有3家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其中:6月17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参照国网系交易中心组建形式,仍为国网公司全资控股。6月28日成立的广东电力交易中心,6月30日成立的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南网系代表,二者均为南网控股66.7%、多单位参股。截止2016 年6月底,全国已经成立多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见下图黄色区域),目前全国供电区域只剩下云南、重庆、湖北以及海南尚未成立电力交易中心。

2016年6月7日,贵州诞生全国第一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贵州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共有15章78条,内容涵盖市场成员、市场交易合同、市场交易品种、市场交易周期、市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与交易执行、计量与结算、交易信息披露、市场信息保密规定、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风险防控、市场干预、监督管理和争议处理等方面。
对于仍未完成电力交易中心组建的重庆、湖北等省份,很可能是由于地方政府与电网正在进行博弈,双方都希望获取到较大利益控制权,以决定是成立国网相对控股还是国网独资控股。此外,贵州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对其余省份的市场化售电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