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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基本电费过高” 这三种观点很有代表性(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作者:观茶君  2016/7/5 9:02:02  我要投稿  

第三,请用户明确产权分界点这个概念,产权分界点以上归供电企业管理维护,产权分界以下归用户管理维护,而且计算电费也是从产权分界开始计量的,如果您是专线用户,从变电站出口开始产权全部归您,那线损电量当然由您来负担了,同样的,高压用户的变压器也是用电设备,当然是您来采购了。您的用电需求在这呢,电压等级高,容量大,供电可靠性高,所以需要专线,专变,如果您只是一般低压用户,我们有公用变压器,也不用您自己买,也不跟您算线损,您够用就行。虽然社会上不公平现象很多,但是大家也要了解清楚再说,发改委是抓经济的,他肯定是倾向于工商企业,供电企业是国企,他真的不是以利润为经营目标的。

第四,关于上网电价,也就是供电公司跟电厂的购电价,我们地区的标杆上网电价是0.3634元,我们的销售电价标准最低的价格是0.255元,而且这其中包含的各项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都是供电企业代收,全额上交国家的,跟我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也就是说我们不是每卖一度电都赚钱的。电力是国家的重要能源,价格是杠杆,电价的作用是保证能源最有效地利用和尽量优化地分配。2015年4月,2016年1月,2016年6月,销售电价三次下调,这种频率的调价是空前的,而且是降价,这是国家为了配合能源结构调整,减少污染排放,还给大家蓝天白云,否则你看看周围什么东西不是一路涨价。在市场结构调整的路上,必然会淘汰一批企业,国家调整两部制电价政策,是给企业减少压力,作为企业经营者,应该积极想出路,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策略,才不辜负国家的爱护,否则就算白用电,也阻挡不了大势所趋。”

有意思的是,上述“保留派”的观点引来了“取消派”小伙伴的反驳。小伙伴接着提出了几点辩驳意见:

“没想到真的引来了电力系统相关人士前来辩驳,无可否认,你说的理据有你们的道理,但是,你是站在你们企业立场说话的,我还是认为有失公平,如果是国家要求我们交这部分费用(如基金、附加费),我们也就认了,不会说什么的,但是你们只是一家经营性的企业,坦白说一句,如果不是国家给予你们拥有这样的垄断资源,市场化了,你们还敢说这个基本电费收取合情合理吗?话又说回来了,站在你的角度,基本电费收取是合理的,是用来建设配套的容量、输电网络满足我们的用电需求,控制供需双方无度投资,你不觉得这样的解析很牵强的吗?好比说你们是高速公路,你们已经向我们车主收取过路费了,为何还要让我们车主出资建高速路?你说的停车位不是我们租的,是我们出钱建的,这不是重复收费是什么?”

“又说了,你说大工业的两部制电费已经比一般工商业的固定电费便宜很多了,我们应该知足才对,大工业电费比一般工商业电费便宜是事实,我承认,为什么会便宜?这是因为现阶段,大工业还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在电费政策上帮助、扶持大工业的发展,看清楚了,是国家的意愿,不是你们电网的施舍呀。好了,现在的大工业电费搞出一个基本电费、电度电费的两部制电价,让你们电网企业收费合法合规,师出有名,刚才说了如果这个费用缴纳给了国家,我们也不说了,但是电费交给了你们,我们就有意见了,你们给我们提供了什么样的服务?为我们解决了什么问题?这些费用是不是用在了刀刃上,还是给你们无节制无约束无意义的在运营上浪费掉,你们是一家经营性的企业,逐利是你们的本性,现在还有很多偏远山区用不上电,是因为电网还没有覆盖,这是因为你们没钱吗?不是的,是因为你们不情愿去投资,几十年都收不回成本的事你们不肯干的,我们交出去的基本电费到底是让你们去干了什么?你们究竟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吗?我们不郁闷吗,我们师出无门呀!!!用电企业苦苦经营,到最后所得的利润还不到你们坐收电费的利润大,我们企业其实一直以来都在为税局为银行为电网打工呀!”

“两部制电费的弊端我就不说了,已经吵了十几年,按容量收取的,拼命的让变压器满负荷超功率,按需量收取的,有电不敢用,接到大订单了,不敢放开生产,你不是用电企业,你不知其中的艰难。同样,如果国家向你电网企业收取基本电费,你们还敢出声吗?你们的变电站主变容量使用还一半还敢就急着上马第二台主变吗?一句为了电网安全,为供电稳定,国家就放手让你们为所欲为了。罢了,至少高层在关注在谋求变法,管理层在进步,你们好日子的时间终究是有限的,我们还是引用作者那句话,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吧。”

第三种:认为基本电费制度应该从根本上改变的“革命派”。

之所以称为“革命派”,观茶君是想把他们与“改良派”区分开来。观茶君觉得这种“革命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认为发改委应该从根本上转变保护电网企业的思路。代表性的观点是:“发改委作为电网监管部门,首先应该考虑市场主体的利益”。确切地说,小伙伴认为发改委成了电网企业的保护伞,在需要改革的时候,没有肩负起监管电网企业的职责,更没有把市场主体的利益摆在首位,这是首先需要改变的。

二是电网企业的定位应该从根本上改变。观茶君觉得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电网应该向医院学习”。小伙伴认为,“用户报装容量多大,用户不专业;电网是专业机构,有责任为用户确定合理的容量。就像医生,电网天然有义务为用户提供合理的治疗。如果做不到,就要接受处罚。但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电网企业的附属企业利用其专业能力,有意多从用户身上多赚钱,电网也不为用户负责。”

三是《供电营业规则》等应做根本性修订,对一些含糊不清的问题要予以明确约定。小伙伴举例说,按照发改委的说法,“如果没有订单,用电量减少,就申请改为按最大需量计费。比如产量降到50%的话,就按50%的容量交基本电费,这就可以减少基本电费的支出了”,那么,问题来了,小伙伴说,“这句话是不是可以延伸解读,产量下降到x%,就按x%交,能不能不设下限,或者设置较低的下限?”小伙伴接着说,“还有超过x%,会有惩罚性电价,这个不市场、不公平。特别是由发改委来确定5%的比例,显然属于乱作为。”

以上是观茶君整理的比较有代表性的三种观点,但结果如何,还要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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