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需求预测
加州能源委员会在其两年一次的《综合能源政策报告》中提供未来10年的能源需求预测。该《报告》为所有基础设施规划活动提供了参考,包括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在其长期采购规划程序中开展的活动。需求预测每年更新一次。
《报告》预测模型基于经济和人口驱动因素,预测不同地区的需求增长。其中,还考虑了各种需求调节因素,如能源效率、需求响应、用户侧分布式发电等。委员会在偶数年份,仅使用经济与人口驱动因素进行有限更新。2015年《报告》涵盖了能源效率、电力行业脱碳、战略输电规划、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未来10年的电力预测、天然气、干旱和气候变化研究等主题。
电力设施建设和运营审批
委员会负责颁发建设和运营电力设施的批文,包括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厂和输电、燃料供应管线、水管等设施。申请人一旦获得许可,就有权按照申请中的内容,建设和运营电力设施。该许可不向项目授予任何经济或运营上的保证。委员会批文涵盖了各联邦政府机构、州政府机构和当地政府机构对电站投建前提出的所有要求。委员会还与可能为项目颁发许可的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协调其审批流程。
2010年至今,加州能源委员会批准项目19个,终止/拒批项目7个。获批项目中包括13个天然气发电厂,5个太阳能项目,以及一个太阳能蓄热项目。拒批项目多数是由于各种原因应申请人的请求暂停的项目。
发电厂选址评估包括地点、设计、施工以及对公众健康、安全、环境、福利的影响等。选址审批原则包括:确保只建设确实需要的电站;由在公共健康与安全、环境科学、工程和可靠性方面拥有专业技术的独立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所有州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的同时审核和全面参与,并与联邦政府机构进行协调;只有一个管辖性批准;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做出决策;提供机会让公众和利益集团全面参与。
然而,容量在5万至10万千瓦以内、且不会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的小型电站可享受豁免,无需经历上述审批流程。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初步研究和批准。项目获批后,开发商负责获取建设和运营电站所需的任何地方批文、州批文或联邦批文。开发商需提交《AFC证书申请》,申请费用为268,709美元+537美元/兆瓦。所有获批项目以后还需交年费为26,872美元。提交小型电站审批豁免申请的项目将按照委员会的实际审批费用收费。
委员会接受申请后,将指派一个专门工作组负责审批流程。工作组提供推荐意见,供公开听证时考虑。委员会和专门工作组的审批、听证和决议需公开发布通知,并在公开会议上进行。审批过程中,专门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作为独立的一方,有责任从环境、工程等角度对向每一份申请进行技术评估,公开通知并举办研讨会,与相关各方分享其分析结论,全面充分地、前后一致地、尽可能快地对电站申请进行审批。
希望正式参与选址审批流程的公众、团体和机构成员,可向选址专门工作组提交《介入申请书》。一旦获批,申请人就成为介入者,拥有该项目的参与者的所有相关的权利和责任。
年度电网规划程序
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负责年度电网规划程序。在偶数年份,运营中心对系统需求、地方需求和灵活性需求进行技术研究。所有这些研究结果可在长期采购规划程序的第一阶段为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进行资源需求评估提供依据。在奇数年份,运营中心只进行输电规划研究,并帮助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在长期采购规划程序的第二阶段作出采购决策。
总而言之,在加州,多个监管机构合作,共同负责基础设施规划和投资流程。整个电力规划和采购流程公开透明,并允许公众参与。综合考虑供电及需求方的资源,使得加州电力行业向高效、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加速转型。
预计到2030年,加州非化石电力将占70%以上。加州模式不一定是最佳的,而是一种考虑了其历史及地方特点的有效模式。中国当前的电力改革所面临的经济转型和煤电过剩的挑战,加州电力监管模式的他山之石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启示和借鉴。
(林江: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科学家;周大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原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