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的“垄断权”不该再扩大
与电力改革背道而驰,滥用垄断既提高全社会用电成本,又容易滋生腐败
十四年前,也就是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被称为5号文件),其中提到“主辅分离”的改革方向,所谓“主辅分离”,是指将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分离,这一安排是为了看清电网企业的真实成本。然而,随着后来电力体制改革的停滞,“主辅分离”也难以实现,直到2011年重新启动,做出了有所“折衷”的安排。
而去年6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发现国网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单位,在收入、成本记账中有多计和少计的情况。据财新网对业内人士的采访,发现,厘清电网成本难在“目前电网的成本由电网公司上报,监管部门在抽查中发现不少问题,但电网资产过于庞杂,监管部门很难彻底审核和清查,也难以判断电网是否把不应该纳入的成本也摊进去了,这直接涉及到电网公司的资产界定、投资效率、折旧率等一系列问题。”
电网成本是糊涂账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国家电网整个体系实际上是越来越庞杂的,如前文提到过其发展金融版图和互联网金融版图,不断扩张的辅业,背后的利益纠葛难以厘清,隐藏的关联交易,也容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据财新网报道,“电监会在此前的调研中就曾发现,国网的三产公司(比如抄表公司、装潢公司、广告公司等等)表面上大部分剥离了,但大多还靠着主业吃饭,比如小区的电力工程项目往往分包给自己的三产公司,工程利润率很高,其间通过明显的傻瓜合同,以管理咨询、项目服务等名义将利润转走。”
带有公益性质的国家电网,过度扩张想“做大做强”,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相悖,抵消了已有的改革成果。因此,垄断企业扩再次扩张垄断权,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规定,应该加以限制。
结语:一个小小的应用背后,反映国家电网的业务大扩张,而这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相悖。此外,越进入市场竞争成熟的行业,垄断越难产生成效,国家电网用“央企思维”发展新兴业务容易变成浪费资源。应该警惕垄断国企盲目扩大并滥用“垄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