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关于能源与电力结构(煤与非煤、大小机组结构)不合理的讨论也有所体现。以上提及的经济时报称“中国能源消费政策的重点,从供给不足时期以限制消费为主要特征的消费管制政策,逐步转向如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问题”。但是,仅仅过了3年之后,最大的问题变成了如何应对“拉闸限电”。当然,这是后话了。
2015年的电力过剩的感知与理解
2015年的能源与电力消费不振其实早在一两年之前就开始了。人们也渐渐的通过各种报道、新闻对此有所了解。
不过对于电力过剩的理解,我们还是听到了一些似曾相识、不那么准确的“印象”。
比如对于提高能源发展质量与效率的问题。能源革命被“羊群式”的解读为“过去千方百计保障供应,要转变为供应侧、需求侧高度融合、协调配合的格局”,这种说法,即使从最近20年的历史看,也是不符合史实的。
过去的历史,并不是一个(也不需要)千方百计保证供应的历史(否则就没有持续的关停了)。并且,这种“侧重点”的说法有些“跑题”。一个人精力有限,需要有工作侧重点,一个小的组织需要有选择性战略,但是大到一个国家,一个行业,难道不(应该)是“各有侧重、各有分工、各司其职”的吗?笔者不是组织管理方面的专家,但是认为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比如能源结构转型的问题。回顾1998年电力过剩时集中讨论的问题,就会发现跟目前正讨论的问题是何其的相似。这说明了能源结构转型在过去的十几年是缺乏深入讨论的。往哪里转、转的程度有多大、如何转(而非关停并转)还需要更明确的答案。“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总量管理(尽管这是市场的基本功能)仍旧压倒性的多于对结构优化问题的讨论与投入。
比如对于政府审批能源项目的评价问题。2000年左右的讨论,说“放下去”是不好的,出现了大量的高污染、低效率、浪费严重的小机组,要上收审批权。现在,“简权放政”之后,已经核准或者在建的煤电项目仍旧在上亿规模,过剩已经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这部分产能的陆续释放引发了政府与社会各界对供求失衡进一步加剧的担忧,这种声音再一次出现。就是殊不知,提出这种药方,其判断“好”与“不好”的价值标准是什么?
如果基于“供需平衡不平衡”的“事后疗效”来判断(这种判断是非常滞后的),那么2003-2005年的电荒期间,多地“未批先建”的小火电机组多达千万,有效地抑制了电荒的程度,那“上收”岂不是坏事?好事坏事没有了客观标准,全然取决于“事后诸葛亮”?
2015年的电力需求不振跟1998年是非常相似的。但是,我们需要一些额外的、不一样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