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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专家团最全最新权威解读 看这一篇就够了!(6)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能源报    2015/12/7 9:46:37  我要投稿  

新电改配套文件 对区域能源互联网意味着什么?

文/冯江华

六个配套文件与近期国家对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调整的文件相互呼应,为天气分布式能源及能源互联网在“十三五”期间大规模发展奠定了战略性的基础。

区域能源互联网“卡”在哪儿了?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大力推进区域能源互联网的发展,但由于体制上的阻力,举步维艰。其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建设能源互联网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实现能源系统的一体化,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实现结构的最优化和高智能化,没有电网的参与和配合,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能源互联网。我们在区域智慧能源系统的基础上推出了能源互联网的概念,目前与四川省能源投资公司共同在宜宾高捷工业园开发中国第一个工业园区的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选择此园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此区域电网同属于四川能投公司,而在国家电网供电的区域内很难形成一体化的能源体系。

开发区可作为发展目标

中国GDP能耗的近80%是工业耗能,美国已建成的近1亿kW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中超过80%为工业项目,奥巴马政府又提出了近年内再建设4000万kW的目标。约80%的中国工业GDP是近30年来在城市周边发展起来的各类开发区中实现的,这是区别于国外的中国工业的发展模式。我们认为可以把每一个开发区作为发展基础能源互联网的目标(能源互联网的细胞构架)。中国现有近200个国家级开发区,近1500个省级的各类开发区,有经济价值的开发区超过1万个,这些都将有可能作为发展基础能源互联网的对象。

最合理的能源互联网经营模式是什么?

我们认为最合理的能源互联网的投资和经营模式是以开发区的能源负荷为基础建立一体化的能源服务公司(可采用PPP的模式,能源系统的投资者和开发区政府,或电网公司参与),采用区域智慧能源系统和能源互联网技术,统一投资、建设和管理园区内的能源供应系统。能源服务公司的功能将包括电力、天然气和其他能源的采购以及向用户直接销售能源产品,也就是说应该具有电力销售的职能,这样的公司最好同时是区域电网的投资者和经营者。配套文件中规定“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的经营权”,可以成为售电公司,这就为能源服务公司获得此方面的经营权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电网参与能源服务公司

由于国内整体经济情况导致增量配电网的建设规模有限,按此类模式发展能源互联网的规模将受到限制。大规模发展能源互联网项目多数需要在电网公司已建配电网区域中进行,这就需要当地的电网公司参与到能源服务公司中来,配套文件中规定电网公司可以相对控股电力交易机构,也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因此电网参与能源服务公司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事实上,电网公司从现在“即买电又卖电”转变成只收过网费的实体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能源服务公司将以为用户节能和提高经济性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这与改革前电网公司的主营目标相违背。我们认为配套文件的战略定位是完全正确的,但存在某些过渡性的政策也可以理解,这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发挥智慧去处理好这些矛盾,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进一步的支持。

利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由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可中断、可调节的能源系统,它可以在能源互联网中起到为可再生能源、用户和全系统调节的重要作用。文件中提出的“建立辅助服务交易机制”将有可能使分布式能源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

电力改革要经历一个艰苦和长期的历程,配套文件的出台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里程碑,文件中制定了电力改革分步实施的路线图,使我们看到了分布式能源及能源互联网这种新的能源革命技术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此我们希望进一步出台的改革文件将会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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