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化解上述矛盾,建议改变现行天然气、电力均实行单一固定价格、且互相没有关联的定价模式,在气、电价格均未市场化之前,真正落实气、电价格联动政策,同步实施天然气和电力季节差别价格,并尽可能拉大价差。天然气需求的季节性差异很大,如北京冬天由于供暖需要,其需求量是夏天的10倍左右,夏天则相对富余(储气库只能容纳少量富余天然气,因为库址稀缺,成本也很高),而夏天恰好是用电的高峰期。因此,气、电需求具有较强的季节调峰互补性。如果设计好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在夏天用富余的天然气来发电,实现低价气发高价电,在夏天2000多小时内满发,其他季节则少发并主要用于调峰,一方面将有效缓解天然气发电亏损的困境,使气电不用财政补贴也基本能自我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平抑天然气和电力峰谷差过大的矛盾,实现气、电互济调峰,为天然气大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近几年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用户的承受能力普遍下降,导致有效需求萎缩,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煤改气”和“气代油”等工程进展缓慢。同时,气价结构也不合理,发达国家居民气价一般是工业和发电气价的2-3倍,而我国为60%左右。因此,在当前国际油价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可通过多元开发和进口策略(如鼓励企业到境外签订低价LNG长期供应协议,锁定气价风险),扩大低成本天然气的供给来源。在此基础上,利用当前增量与存量气价并轨的时机,可考虑不同用户的需求弹性,适当降低发电、交通、工业用气价格,提高居民、商业用气价格。这样,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煤、油、电等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避免“黑色能源”替代“绿色能源”的逆替代现象发生,也才能有效减少交叉补贴,避免政府定价对市场价格的扭曲,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的有效需求。
长远看,天然气应实行完全市场定价。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国产常规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煤制气以及进口LNG和管道气等多种气源竞争的格局,为气价市场化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应加快推进区域性或全国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形成多买多卖格局,增加用户的选择权和议价能力,使气价能随行就市、“高来高走”,促进天然气产业和市场健康发展。
(三)价格激励与约束并举,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国务院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明确提出,“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发电成本与煤电相当,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因此,“十三五”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既要保障风电、光伏达到规划目标,又要促进技术进步,在未来6年内较大幅度降低成本和价格。这是个“两难”的挑战。在价格策略上,应在充分调研、分析成本和市场的基础上,找准降价的节奏和力度。前期可小步快走,后期降幅可大一些。对已投产机组可慢一点降价,对未来新增机组可提前设定更低的标杆电价,使技术先进、成本低的机组获得更多发展空间。也可考虑用招投标办法竞争确定风电、光伏发电价格和项目业主,实现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