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下称5号文)颁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经十三载,如今9号文的颁布,宣布新一轮电改重装上阵。对此次9号文改革方案的内容而言,外界看法不完全一致。有人认为新电改方案过于保守,离电力市场化目标差距很远;也有人认为方案高于预期,落地可行性很高;甚至还有人认为新方案是各利益方妥协的产物。不必要在评价此次改革方案时预先设定立场和预期,而应该重点关注政策的实际效果。可以肯定的是新一轮电改将催生新增市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新电改”与“老电改”的变与不变
综合分析新电改方案及后续出台的配套方案,我们认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具有市场属性的领域放开准入鼓励竞争,提高电力系统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二是完成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目标,通过市场化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降低电力产业链对环境的影响;三是扫清清洁能源发展障碍,力争实现清洁能源的充分消纳;四是实现电力普遍服务。
为实现新电改的目标,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在三方面做出改变。
实施输配电价改革,改变电网盈利模式
新电改方案提出要“管住中间”,实施输配电价改革。我国输配电产业控制在央企手中,政府监管可以较为容易实现,以更为准确的制定合理的输配电价。
在9号文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提出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参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其它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输配电价的改革将改变电网的盈利模式,促使电网从盈利性单位变为公用事业单位。
鼓励发电侧竞争,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
作为“放开两头”的一半,目前发电侧放开已在形式上基本实现,新电改要解决提高竞争程度的问题。9号文将分布式电源的发展问题单列出来,并多次提及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多满的指导意见》,作为9号文的首个配套文件,政策落脚点也是解决清洁能源在发电侧的上网问题。未来发电侧需要多项配套措施,促使电改红利初步释放。
放开增量,培育售电市场
新电改的亮点是放开售电侧,培育售电市场和售电主体。根据9号文的设想,售电侧要构建多元化售电主体,包括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售电,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之前深圳作为电改试点城市,已探索进行售电放开,在交易平台中出现过社会资本向电网公司购电后再将其所购电卖给需求侧,但面临购电侧两大电网成熟的经营模式,新进售电主体如何在业务和资本实力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实现合理盈利还需进一步探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