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于2011年6月底竣工投产。按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规定,建设单位工程试生产3个月内应提交环保验收申请,试生产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环保部门收到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申请30天内完成验收。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①2012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环保验收调查,2012年12月取得省环保厅的试生产批复,与实际竣工投产时间跨度过长。②2013年2月提出环保验收申请,环保部门2013年底才组织验收,该工程至今仍未取得正式的环评验收批复意见。
6. 部分工程输电量不高,利用小时数较低
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交流示范工程是我国首个交流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2011年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实际调度运行最大输电功率为500万千瓦,2012、2013年输电量分别为133.11、123.34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分别为2662、2467小时,工程利用小时数较低。
7.个别工程成本回收来源不明确,投资回收难度大
海南联网Ⅰ回工程主要为海南电网提供负荷备用和事故备用,常年接近空载运行,输电量少,损耗率高,投运至今收入均为负值,工程投资回收难度大。目前南方电网企业主要通过西电东送的利润补贴该联网工程的运行成本,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网企业西电东送的经济效益和积极性。
三、监管意见
1.严格落实核准文件,确保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电网企业应严格执行核准文件,避免项目未核先建、批建不一情况发生,确保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未核先建的工程,应立即停工,在工程核准之前不得继续开工或投入运行;批建不一的工程,应立即整改,按照核准规模投入运行,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经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及时上报核准部门,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备。
2.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合理统计运维费用
跨省区输电工程、省内网架加强工程和送出工程的投资成效测算依据实际建设投资及运行成本。目前部分电网企业在属地化运维的管理方式下,厘清不同电压等级单项工程运维成本难度较大。电网企业应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梳理项目运行成本,合理归集运维费用,为成本分析和效益测算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