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期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发[2015]第9号,以下简称9号文),拉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第二波的序幕。中国电改历史漫长而艰难。
纵观9号文,电改的改革方针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那么,我国电力完全市场化时机是否到来?是保守的改革还是一场可以期待的盛宴?
电改如何推进?
200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对电力业实施市场化改革。经过十余年的改革历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此次改革方案,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总体思路。
据了解,原先热议的“四放开”在这份文件里变成了“三放开”: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而原先出现的“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被糅合成了一句话“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
对此,迈哲华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曹寅对记者表示:“我不觉得是把‘四放开’变成‘三放开’,相应的是四个放开变成了五个放开,其中有序放开配售电只是合体而已,配售电必然会分开改革,不过重点会是先售电然后再配电。另外,第五个开放指的是分布式能源。”
9号文明确指出,“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放开售电侧市场的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售电主体准入条件”。“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这些规定,足以看出对这一改革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