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我国传统电力交易方式是买卖双方互不见面,由电网企业统购统销。发电企业和用户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定价,没有价格谈判权。
有分析称,从目前我国的电力管理体制来看,电力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信息的交流和传递是不顺畅的,电力用户缺乏选择权和议价权。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最关键的一环就在输配电价。电网具有自然垄断性,根据电网的实际成本确定输配电价对于建立一个有效的电力市场至关重要。
而电力价格改革的目的,就是让电力回归它的市场属性。
实际上,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提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四大改革任务,但是该方案实施两年多之后便没了下文。
之所以在时隔12年之后再次重提电改,林伯强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这一轮需求下滑,致使电力相对过剩,这就为改革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二是,电网的垄断,造成的效率问题引发了争议,国家领导层下了决心要做改革。三是环境的压力。目前居民电价是通过交叉补贴来压低的,以往改革常常导致价格上涨。”
卓创能源分析师郄婧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通过核定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打通电力供求两端的中间环节,最终推动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形成。”
在深圳此次改革中,电网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扮演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政府部门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输配电价确定后,国家按照管理公用事业的模式对电网监管,在此基础上鼓励发电、售电侧竞争。
林伯强认为,“拆分电网是这轮改革的目标,但改革还是要做些试点。中国地域范围大,各个地方的局限条件可能不同,要因地制宜,不同的地方可以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尝试。错了总结经验,对了再逐步推广。”
据悉,在深圳市电网试点后,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方案,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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