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基金及附加中,每度电至少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5种“附加费”。原国家电监会数据显示,2009年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全国平均水平为26.83元/千千瓦时。2013年西北区域平均水平为18.94元/千千瓦时(电网企业全口径售电量的平均值),占销售电价的比重为4.28%。有鉴于此,销售电价能不能降低,只能看各方的脸色了。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按照深圳输配电价水平预计,接下来售电侧市场价格空间将被大幅压缩,销售电价也有提高的可能。如果放开售电侧市场,新的市场主体进入售电环节的积极性将受挫。”
3 输配电价试点能不能推广?
按照发改委安排,在深圳市电网试点后,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将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与其他省市相比深圳具有极强的个性,深圳电网基本没有交叉补贴,深圳发电侧的情况也与大部分省差异很大,深圳电网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试点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
4 深圳输配电价出台是全部吗?
显然不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套组合动作,有其内在的严密逻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比较前置的任务,但其价值最终要通过后续改革来最大体现。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成后,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打破电网垄断电力销售的格局。
根据能源观察了解,新一轮电改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综合改革司牵头执笔,而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仅仅是电改框架中的一个单项动作,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起的,其后电力市场格局的变化,与之并无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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