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发展分布式能源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分布式能源的领先地位,主要得益于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和激励政策。
目前,尽管我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以及相关政策,但从根本上讲,我们的相关法律还不健全,政策还不完善,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仍然相对缓慢,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法》缺乏对分布式能源的保护和支持。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将成为今后的重点工作内容。为了保障可再生能源暨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权益,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有必要补充明晰分布式能源相关内容,同时完善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财税、价格政策和措施,为分布式能源创造一个良性的发展环境。
二、目前,我国输配电网的技术标准是统一的,大型发电机组并网也执行统一的并网标准。
分布式能源具有随机性的特点,虽然种类众多,使用的技术手段多样,但是为了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需要遵循输配电网的运行标准。尽管当前电网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了一些分布式能源并网和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还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分布式能源标准框架体系,而且多为企业标准,没有上升到国家标准。此外,分布式供能技术还缺乏准入门槛的限制,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淘汰产能技术在市场上死灰复燃的问题。借鉴德国制定明确严格的分布式能源标准体系和灵活多样的应对措施等经验,当前我国亟需加快建立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运行管理、评估标准等在内的分布式能源国家标准体系,并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重视开发电网友好型、高效能的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