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招股书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海缆业务收入分别为18480.79万元、9849.53万元和14888.00万元,并没有逐年大幅增长;同期,海缆业务占比分别为15.27%、6.73%和11.17%。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海缆建设早在19世纪就已经开始,东方电缆的海缆业务也不是什么重大的创新,也只是国外高端海缆业务的国产化,然后通过价格优势,获取市场。
两度被大客户列为不良供应商 中标被指蹊跷
“公司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营销服务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的多个电力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东方电缆在招股书中如是写道。
不过,据中国网报道,公司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被最大客户国家电网处罚两次,并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而遭通报批评。
去年7月19日,国网物资采购平台网上发布《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13家国网供应商因不良行为而被处罚,其中对东方电缆的处罚原因为“电力电缆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技术差异,不配合签订合同,影响年度结算,同时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货。”
第二次处罚在今年的5月23日,当天国网物资采购平台发布了《福建公司关于对13家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公司此次被处罚的原因为“供应厦门地区的10kV电力电缆偏心率不符合标准”。
今年5月,在第二次处罚来临之前,东方电缆称其已成功中标了山东、上海、安徽、福建、浙江、江西、重庆、湖北等8个省(市)电力公司的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电缆),共计中标金额超3.5亿元。
此次中标受到了业内质疑,焦点聚集在东方电缆是否具有投标或中标资格。
中国网报道指出,东方电缆因曾在2013年7月被国网甘肃公司通报不良行为,“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技术差异,不配合签订合同,影响年度结算,同时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货”,按国网几省市公司该批次的招标公告中投标者通用资格之规定,东方电缆并不具有投标资格遑论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