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电价是制度性错误。德国电价名为市场定价,但由于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进行了硬性规定,所以产生了市场价和保护价同在的“双轨制”。扭曲的保护价使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过快,该行业激增的产能又反过来压低了市场价,拉高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给消费者带来了负担。
高电价给德国政府带来了“两难选择”:要么取消对可再生能源的保护价,承担该行业产能泡沫破裂、“能源转型”失败的风险;要么继续承受扭曲的电价,承担德国经济竞争力受损的代价。目前德国政府尚没有提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至少即将生效的《可再生能源法》仍然是一剂“治标不治本”的平庸药方。
(作者供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