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4. 1 电池(堆)
4.1.1 外观
电池(堆)按6.2.1检验时,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应平整、干燥、无外伤、无污物等,且标志清晰、正确。
4. 1.2 极性
电池(堆)按6.2.2检验时,端子极性应正确。并应有正负极的清晰标识。
4.1.3 外形尺寸及质量
电池(堆)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本公司提供的技术条件。
4.1.4 25℃能量效率
电池(堆)按6.2.7检验时,其能量效率不低于公司提供的技术条件中规定的额定值。
4.1.5 25℃过载性能
电池(堆)按6.2.8试验时,持续时间不低于60sec。
4.1.6 常温荷电保持
电池(堆)按6.2.9试验时,其常温荷电保持率应不低于额定值的80%。
4.1.7 电池(堆)电压均匀性
电池(堆)按6.2.6试验时,电池(堆)每个单组电池电压与电池(堆)单组电池的平均电压之间的差值小于0.05V。
4.1.8 储存性能
电池(堆)按6.2.10试验时,其能量效率应不低于额定值95%。
4.1.9 循环寿命
电池(堆)按6.2.11试验时,其循环寿命应不低于产品出厂标称指标。
5 安全性
5.1 安全性
a) 电池(堆)按6.2.12.1进行过放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b) 电池(堆)按6.2.12.2进行过充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c) 电池(堆)按6.2.12.3进行短路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5.2 耐振动性检测
要求每个电池(堆)按6.3试验时,不允许出现放电电流锐变、电压异常、电池(堆)壳变形、电解液溢出等现象,并保持连接可靠、结构完好,不允许装机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