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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 加快推进呼包鄂坚强局部电网建设(3)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11/11 16:40:54  我要投稿  

第二节

合力建设现代物流体系

打造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以建设呼和浩特陆港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包头、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为重点,配套布局建设自治区级各类物流枢纽,联手打造规模集聚、功能齐全、内外畅通、辐射广泛的自治区枢纽经济集聚区。优先建设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构建快速、高效、低成本的口岸腹地一体化物流网络。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加强核心区与二连浩特、满都拉口岸设施联通、业务联动。鼓励不同类型的物流枢纽协同或合并建设,支持城市间合作共建物流枢纽网络。

推动物流网络内外联通。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健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推动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深化呼和浩特新机场空港物流园区、包头九原(国际)物流园、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和空港物流园区、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园区等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强化物流园区配套服务工业园区功能,推进部分物流园区就近整合到工业园区。畅通货运场站周边道路,补齐集疏运“最后一公里”短板,完善既有物流设施枢纽功能,提高货物换装的便捷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加强干线衔接和组织协同,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

一体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加快仓储设施、搬运设备、单元化物流器具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和资源协同共享,以物流标准化信息化促进一体化。加强专业化、标准化多式联运场站建设,鼓励专用线共享共用。支持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等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区域物流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呼包鄂乌物流产业联盟,鼓励企业通过设施共用、业务协同、标准衔接、信息互联等常态化合作机制,建立合作共赢关系。

第三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千兆光纤接入网络广泛覆盖,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以和林格尔新区、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为中心,建设国家北方大数据中心基地。加强数据中心节点建设和网络化布局,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积极发展物联网,推动四市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城市智能感知网络。

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原则,建立数据采集、更新机制,推动四市签订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协议,统筹归集调度数据资源,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构建呼包鄂乌四市数据中枢,实现四市数据资源共享。统一四市政务数据基础目录、共享目录、开放目录标准,建立一体化信息资源开放体系,促进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

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根据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及规范,统一技术标准、建设标准,支持四市建设符合各自实际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发挥呼和浩特市“城市大脑”引领示范作用,预留标准接入端口,推动四市城市智慧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依托自治区已有信息化平台,采取改造接口、桥接资源等方式,纵向贯通市、县业务平台,打通系统壁垒,促进上下联动。

加强重点领域智慧化协同应用。落实《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行动方案》,以数字化引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城市治理一体化,优先推动四市在交通、电力、通信、医疗、社会治理等基础较好的行业领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统筹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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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共同建设能源基础设施

统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呼包鄂乌区域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建设,着力提升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断面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消纳需求。加快推进呼包鄂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电力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开展电力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电力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水平。

规划建设蒙西至河北、至天津、至安徽、至河南、至南网特高压绿色电力外送通道。实施蒙西电网与华北主网异步联网工程,提升蒙西与华北电网断面动态稳定能力,保障区域内用电需求。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在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开发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 500千伏及以上的汇集站及送出通道。加强城际高速公路充电桩网络建设,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有序推进管道建设。加大苏里格、大牛地、东胜等气田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统筹布局跨区域管道建设,着重加强旗县区、工业园区支线管道建设,根据上游供气量科学有序推进气化进程,加快构建一体化天然气管网。

第五节

统筹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黄河为纽带,以大黑河、昆都仑河、浑河、什拉乌素河等河流为骨干河道,统筹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十大孔兑等支流防沙治沙拦沙冲沙防治体系,加快推进昆都仑、巴图湾、尔力湖沟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序实施乌兰布和、小白河、杭锦淖尔、蒲圪卜、昭君坟等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建立黄河应对凌汛长效机制,强化上中游防凌联合调度,合理调控凌汛期河道水量,确保防凌安全。科学推进岱海、哈素海等生态区域补水,维持湖面面积在合理区间。建设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增强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保障能力。统筹推进黄河滩区移民迁建。依托黄河流域水利工程联合调度平台,实现区域内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联网,促进水利基础信息共享,推进水资源调度配置、水量水质监管、水土保持监管、防洪减灾监测调度、水文测报自动化和决策管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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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共筑黄河“几”字弯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保护和治理,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

第一节

推动生态共建共保

共建绿色生态网络。构建以阴山山脉为构架、以黄河及其支流为脉络的沿黄生态廊道,加强林草保护修复和荒漠化治理,共筑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建设,加快建设敕勒川、沙尔沁、宝日花、包日汗图等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重点实施大黑河等重要支流河源区生态林地修复工程。以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为重点,科学推进防沙固沙治沙,因地制宜推进草原沙地、农牧交错地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统筹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盐碱地治理等重大工程,联合打造沙漠防护林体系。加大岱海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全面加强察汗淖尔等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加快建设黄河“几”字弯国家公园。

共抓生态制度管控。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率先在全区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最大程度降低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过度影响。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推动自然保护地居民搬迁,引导保护地内的居民转产就业。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过度放牧、滥垦草原,保证草畜平衡,严厉打击非法开垦等占用草原现象。依法联合查处交界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二节

加强污染协同防治

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实施更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加快电力、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推动重污染企业或工段有序搬离四市主城区。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实行“市行政区+重点控制区”条块管理模式,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建立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和应急会商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联防联保工作。

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实施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大黑河、浑河、昆都仑河、东河等主要支流及哈素海等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着力消除支流劣Ⅴ类断面。开展联合巡河(湖),加强工业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联动实施黄河“清四乱”行动,建立统一的黄河干支流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实现入河污染源与排污口排放联动管理。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再生水管网建设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推动毗邻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巩固扩大呼和浩特、包头等重点地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严控饮用水水源周边岸线资源开发。

加强土壤污染及固废危废协同治理。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重点治理基本农田、蔬菜基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减少化肥、农药、地膜等使用量。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和危险废物资源处置中心,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为重点,积极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有序推进采煤沉陷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全面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强四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旗县级及以上城市和县城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深入开展呼和浩特 “无废城市”建设,巩固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果。

第三节

共促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共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共同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广包头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鄂尔多斯棋盘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经验,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扩大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围,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统一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强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约束,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重点企业节水和再生水回用改造,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

共推节能减排降碳。全面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耗要素配置,加强能耗“双控”约束,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加快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化改造,推动四市节能服务市场、技术、产品、人才的跨市交流互通、资源共享。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力度,推进实施清洁化改造,促进污染物减排。推广应用新能源,扩大节能低碳产品与技术应用,推进低碳园区、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

共倡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推广绿色出行,扩大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统筹布局电动汽车交换电配套设施。倡导绿色消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协同开展限塑行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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