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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 积极建设电力调峰设施(5)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2021/4/6 17:54:37  我要投稿  

专栏43 保障粮食安全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1400万亩。

(二)油料基地建设

建设10个花生生产基地和2个大豆生产基地。

(三)黑土地保护

实施面积达到2000万亩。

(四)种业提升和保护工程

确定20个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建设10个农业种质资源库、2个省级育种创新联盟、3个省级育种研发中心、8个省级特色育种创新中心、7个区域特色农作物种子(苗)生产基地县及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新增20家种畜禽场、100家水产原良种场。

第三节 巩固生态安全

加快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监测评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升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有效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病原微生物等重大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以各类资源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制度,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提高防治污染精细化水平。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饮用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突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域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加强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严格督察考核。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强化生态安全政绩考核与问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等行为惩处力度。

第四节 保障能源安全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应和运行安全。

加强电力供应和安全保障。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在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的基础上,提升电力应急能力。加强重要城市、灾害多发地区和机关、通信、医疗、电网、核电等关键部位供电应急设施建设。适度配置电网备用火电机组,加强应急柴油发电机、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等应急电力设施建设,确保电网调峰、调频和关键单位突发应急供电需要。加强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和生产建设安全监管,强化预警防范,确保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电力安全。

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根据调入煤炭通道情况动态调整煤炭储备规模。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煤炭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等地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保持合理库存,不断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石油天然气储备体系。落实国家规划,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加强石油储备监测预警,提高石油供应可靠性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邻近跨境原油管道、靠近炼厂等区域石油储备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天然气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落实企业储气调峰责任。加快辽河油田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储罐建设。

加强能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跨省区大容量外送输电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辽宁电网与东北、华北等区域电网内外结合、充分协调联动的格局。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电力安全保障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加快蒙东输煤通道升级改造,提高煤炭输入能力。积极推进沿海地区条件成熟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推进输油输气管道建设,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全力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拓展能源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进与油气资源丰富国家合作,引导大型能源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增强我省油气保障能力。鼓励核电、输变电、风电和光伏等优势能源装备企业“走出去”,开展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第五节 夯实产业安全

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卡脖子”问题,支持企业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联合攻关。鼓励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布局重大创新平台,实现整机攻关带动零部件突破,以适配验证促进技术迭代升级。加大原始创新力度,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大力培养从事基础研究的创新型人才、掌握先进制造技术的工程师和技能型产业工人梯队。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积极发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合作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利用创新、标准、专利等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高产业链分工地位。

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围绕原料、配件、设备、核心零部件等配套需求,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提升企业本地配套能力。实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政策协同等领域精准发力,扶持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制定专项政策,加大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有效降低配套成本,提升本地配套率,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第二十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辽宁振兴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确保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第一节 维护国家安全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统筹推进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打促安。强化网络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风险。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窃密活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加强反邪教斗争。加强对非法宗教渗透活动的治理。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有效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全力确保经济安全。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关键节点安全。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监测,保持对涉税、金融、商贸、涉众等领域突出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支持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性矿产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健全科技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科技领域风险防控协同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健全网络谣言、有害信息监测预警和依法打击机制。推进“依法治网”行动,深化技术护网,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维护网络信息数据安全,加大国家秘密、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依法严打网上违法犯罪。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提升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国产化水平。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聚焦金融风险点,统筹金融管理资源,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压实金融机构和股东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各项协调机制作用,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研判共享,健全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运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二节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33%。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监管,推进企业实施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意识。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控水平,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系统。开展全省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灾害事故信息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域的灾害事故监测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快速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设多灾种应急指挥中心,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和预案演练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水平和装备水平。健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建立综合救援队伍体系,加快装备现代化工程。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覆盖的治理格局。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疫苗追溯体系,提升疫苗职业化检查能力,加强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落实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信息化监测网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

严防生物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全省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应对微生物耐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支持生物技术研发和应用。

专栏44 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一)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二)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工程;

(三)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五)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工程;(六)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七)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八)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九)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十一)人工影响天气提升工程;(十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工程;

(十三)省直属森林草原防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十四)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十五)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十六)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十七)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十八)综合性应急管理实训实操基地;(十九)应急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工程;(二十)应急产业园示范工程;(二十一)省应急管理学院建设工程。

第三节 健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源头预防机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市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健全联系包保机制和关怀帮扶体系,为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排忧解难,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产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重点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努力把各类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防止引发极端案事件。

落实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依法做好各类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推进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融合。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强与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相衔接,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专栏45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提升工程

(一)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实现乡村(社区)全覆盖,总数达到16200个。

(二)提升调解能力

规范化运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总数达到1.8万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700个以上;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达到2000个以上。

(三)提升仲裁水平

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规范化运行的仲裁机构达到14个(含大连国际仲裁院1个)。

(四)提升行政复议和裁决能力

省、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覆盖;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政府采购等行政裁决机构全覆盖。

(五)提升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水平

法律援助人员达到700人,依法援助率达到100%;司法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第四节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协同防控、精准防控。

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大重点工程”,筑牢“五大封控圈”,织密“六张防控网”,健全“七大运行保障机制”。实施公安科技强警战略、大数据警务战略,建设数字公安、智慧警务。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公安资源向基层下沉机制。健全现代化公安装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智能化保障水平。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化城市,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部达标。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完善常态化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打严防命案、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组织偷渡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反诈平台、智慧刑侦、智能化公安专业技术手段和装备建设。加强检验鉴定能力建设,提升资源整合、智能应用、科技支撑打击犯罪能力。完善治安研判、线索举报、行刑衔接、多部门协作等机制,提升违法犯罪预警、发现、打击效能。密切跟踪市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

提升公共安全效能。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严密枪支危爆等重点物品安全管理,深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的安全机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依法惩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探索网约车、网络APP、网络直播、无人机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新办法。

专栏46 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市,新建(改建)200个街面公安警务工作站,增加五大治安防控圈电子卡口和重点地区视频点位,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覆盖率达到70%。

(二)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

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集强大计算能力、海量数据资源、高度信息共享、深度智能应用、严密安全保障、高效警务运行于一体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

(三)健全现代化公安装备体系

加强指挥能力建设、侦查破案能力建设、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交通运输能力建设和网络支撑能力建设。

(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各类公安用房建设,对现有公安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深化全省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省级公安云计算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市级刑事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

第五节 建设法治辽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结合民法典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组织清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健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提升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法治化政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权力行使。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作风改进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有效治理执行难。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促进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第六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技术辅助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决策能力。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好未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视基层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实现规划目标强大力量

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

第二十一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过程,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节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能力。深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准确把握新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改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群众,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全省各级政协按照宪法和章程履职尽责,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汇聚智慧和力量。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支持台商台企参与辽宁振兴发展。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三节 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升推动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践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具体行动的能力,不断提升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自己的强烈意愿和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在聚焦补齐“四个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实践中,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务本开新、破旧立新、协作创新,善于敢于化闲置为资本、化沉疴为生机、变枯竭为繁荣,善于敢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带头转变作风抓落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扛起责任,大力弘扬“干”字精神,真抓实干,率先垂范,讲格局、讲境界、讲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落实,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促落实,以鲜明的导向、健全的机制、浓厚的氛围保落实,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以考核工作促实干保落实。统筹工作实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以考核导向引领干事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奋发作为。

第二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实现发展蓝图

紧紧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制定和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形成规划实施强大合力,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第一节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纲要统领作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居于全省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需依据本规划纲要编制,在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与本纲要统筹衔接。

统一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省规划体系。

专栏47 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三)农业现代化规划;(四)智造强省规划;(五)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规划;(六)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八)服务业发展规划;(九)科技创新规划;(十)金融业发展规划;(十一)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十二)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三)人才发展规划;(十四)乡村振兴规划;(十五)区域发展规划;(十六)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十七)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规划;(十八)对外开放规划;(十九)园区建设发展规划;(二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二十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二十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二十三)能源发展规划;(二十四)水安全保障规划;(二十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二十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二十七)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二十八)教育发展规划;(二十九)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三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三十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规划;(三十二)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三十三)略。

第二节 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强化年度计划实施。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适时将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

明确规划任务责任。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应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政策、举措、工程和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加强部门之间和省市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协作。

第三节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财政政策要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可持续性。财政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要优先投向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强化金融政策的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事项的信贷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规划纲要,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鼓励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规划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第四节 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实施多阶段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中期评估要结合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和规划修订的建议,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构建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加强规划宣传。进一步凝聚民心、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形成共识,激发全省人民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拼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辽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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