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四川确定电价管理权限及省属电网销售电价调整情况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整理    2018/6/5 14:17:29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获悉,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降低省属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省属电网电价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8年富余电量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分别提到:

取消省属电网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中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和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优待类别,分别按相同电压等级的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执行。

省属电网(目前为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全资、控股县级电力公司,以及省煤炭产业集团所属的四方电力公司)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及其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四川省发改委管理。

尚未纳入全省输配电价核定范围的独立地方电网企业,供电范围内的符合富余电量条件的大工业用户打捆参加富余电量交易的,输配电价仍按0.105元/千瓦时收取。地方电网应切实将富余电量红利落实至对应的工业企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属电网电价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8〕24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规定,省属电网企业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及其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我委管理。现将有关电价管理权限明确如下。

一、省属电网(目前为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全资、控股县级电力公司,以及省煤炭产业集团所属的四方电力公司)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及其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我委管理。

二、省属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工作,仍由原定价部门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部分地区城乡居民用电同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09号)规定完成调整工作。原定价部门正在办理的其他涉及省属电网电价事项,请及时与我委衔接并移交我委办理。同时尽快整理与省属电网相关的正在执行的有效电价文件,并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文件原件以县(区)为单位集中报送我委。

三、省属电网电价管理权限移交我委后,原定价部门应协助我委管理省属电网电价,对其电价管理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接受我委委托论证、调研、测算电价管理方案等,确保省属电网电价管理政策平稳过渡。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省属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8〕241号)

一、省属电网(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全资、控股县级电力公司、川煤集团四方电力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未并价的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用电,下同)销售电价与省级电网同价或高于省级电网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的,每千瓦时下调0.85分钱。省属电网供区内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低于现行省级电网目录销售电价的,销售电价水平暂维持不变。

二、取消省属电网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中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和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优待类别,分别按相同电压等级的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执行。

三、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逐步实现符合变压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四、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按规定申请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应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五、上述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富余电量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8〕24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鼓励工业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电力消费,建立工业企业用电增量带来的红利由发、供、用企业共享的机制,进一步利用富余电量政策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促进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经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今年我省富余电量输配电价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并明确如下。

一、按与上年富余电量政策平稳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18富余电量输配电价。四川电网供区范围内大工业用户参加富余电量交易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均改按0.105元/千瓦时执行,220千伏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0.0849元/千瓦时执行。

二、尚未纳入全省输配电价核定范围的独立地方电网企业,供电范围内的符合富余电量条件的大工业用户打捆参加富余电量交易的,输配电价仍按0.105元/千瓦时收取。地方电网应切实将富余电量红利落实至对应的工业企业。

三、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10月,富余电量交易电价等其余电价政策按照《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川经信电力〔2018〕2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