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国家能源局: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8/2/6 13:04:29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为促进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区)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及运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工作方法,国家能源局决定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监测评价体系。《通知》要求建立定期评价专项监测机制。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监测评价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及产业政策调整。开展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评价工作。

浙江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自治区、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促进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区)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及运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工作方法,国家能源局决定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监测评价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定期评价专项监测机制。各有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的自评价报告,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滚动监测评价机制。同时,对各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情况实行专项监测,各有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填报建设情况、重大工程进展等信息,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

二、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评价方法见附件1,评价等级分为:较好、一般和较差三个等级。监测评价体系由清洁能源利用目标完成进度、重点任务完成率、清洁能源消纳情况、自评价报告完成质量4项指标组成。其中,自评价报告完成质量由国家能源局委托有关技术机构或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确定。

三、监测评价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及产业政策调整。监测评价结果为较好,表示该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开展较好,能够按进度完成清洁能源建设目标,清洁能源消纳情况较好,国家能源局将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该省(区)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规模;监测评价结果为一般,国家能源局将维持该省(区)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规模;监测评价结果为较差,国家能源局将减少该省(区)当年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规模,并调整相关产业支持政策,连续两年监测评价结果为较差,则国家能源局不再将该省(区)作为清洁能源示范省(区)。

四、开展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评价工作。各有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在2018年3月1日前提交2017年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2。

自评价报告请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联系电话:010-51973293,15810493738,邮箱:xgxwww@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评价方法

2.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模板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月19日

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评价方法

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模板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