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临形势
(一)需求增长换挡减速,供应形势不容乐观。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中高速发展,全国能源需求增速将普遍放缓。在全国大环境下,我省经济发展放缓,能源需求增速回落。但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能源需求增长潜力依然巨大。未来一段时间,我省能源需求将维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较快增长。
由于省内能源产能不足,能源对外依存度将持续攀升,越来越多的能源需从省外调入,其中主要是煤炭。我省传统煤源地安徽、河南、山西、陕西和贵州,随着河南成为煤炭净受入省份,安徽和贵州煤炭将以满足自用为主,未来煤源地将进一步北移、西移,煤炭运输距离将明显增加。另外,由于地处我国能源流末端,随着华中其他省份能源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我省能源供应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剧。
(二)能源消费重心转移,低碳发展面临困难。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资源利用加速。同时,在国家“一挂双控”措施和省内相关政策的约束下,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煤炭消费量将减少,电煤消费比重将提高,实现能源更清洁、更高效的利用。
由于我省可再生能源资源整体不具备优势,内陆核电开工建设时间尚未明确,202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难以达到全国平均目标,低碳发展面临瓶颈。
(三)投资活力竞相迸发,配套制度仍待创新。
“十三五”时期,随着能源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政府行政效能将进一步提高,能源领域投资活力,特别是民间投资活力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等新能源行业,民间投资的重要地位将进一步加强。售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行业,民间投资有望成为主力。
伴随能源领域大量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亟待制度创新及时跟进。如“十二五”末期出现的“光伏+”模式需要用地政策支持,由财政政策引导的充电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等行业,需结合技术进步情况合理设计补贴制度等。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后,我省能源生产和利用将呈现出更多亮点。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能源安全底线、生态环保红线、节能提效主线的“三线”思维,深入实施“节能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努力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高效。提高省内能源自给能力,加强省际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输入通道建设,多措并举、多能互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促进能源科学开发、高效转化和合理消费,将节能高效贯穿于能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坚持清洁低碳。提高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天然气消费比重,推进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加快终端用能清洁替代,在国家统一部署下推进核电项目,推动我省能源走环境友好和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增强能源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自主调节,统筹能源供应和需求,优化能源布局和发展时序。
——坚持改善民生。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城乡、区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尽快消除能源贫困,提高人民群众用能水平。
(三)发展目标。
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并与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衔接,2020年我省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总量目标。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000万吨标煤以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力争达到2000万吨标煤,能源自给率18.2%,全社会用电量1600亿千瓦时左右,发电装机规模4370万千瓦左右。
——结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
——效率目标。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08克标煤,电网线损率力争下降到6.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国家要求。
——环境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家要求,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水平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民生目标。人均居民年生活用电量达到600千瓦时,城镇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天然气使用人口达到14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