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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等7省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报告(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7/3/31 8:38:20  我要投稿  

专栏3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年度基数合同电量完成率不均衡

黑龙江省电力调度机构在执行2015年度基数合同电量时,全省共有9家电厂年度合同执行完成率偏差超2%,其中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计划率高达105.67%。

专栏4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运行方式和计划安排不合理,影响可再生能源消纳

1.黑龙江省电力调度机构部分时段运行方式不合理。2016年5月1日至15日,在非供热期弃风限电时段安排多家直调火电机组出力高于核定的最小运行方式;2016年5月4日至5日、7日至10日在大风期安排500kV线路检修,导致部分风电场弃风。

2.湖北省电力调度机构预留电网旋转备用容量偏大。如,2015年湖北省统调火电机组平均旋转备用容量196万千瓦,平均旋转备用率14.49%;2016年上半年平均旋转备用容量178万千瓦,平均旋转备用率15.29%,特别是4月火电平均旋转备用率达到23.85%。在不考虑水电机组提供备用的情况,仅火电机组平均旋转备用容量已远高于《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规定。

专栏5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未合理调用抽水蓄能电站

相关电力调度机构对抽水蓄能机组的调用机制存在缺陷。如,2016年3月1日,由于上海电网夜间负备用紧张,华东电网电力调度机构调用琅琊山、响水涧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调峰,并仍按抽水蓄能电站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电量(上海、安徽电力公司各占50%),未根据上海、安徽两省实际情况按需分配,导致安徽电网负备用进一步富裕,客观上造成资源浪费。

专栏6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管理不精细,技术措施相对落后

1.青海省电力调度机构未及时执行新能源发电管理系统对各厂的调整,新能源发电管理系统对各厂的调整周期为日,但调度执行中数日才更新一次,未能在断面约束下及时体现对各电厂出力的合理控制策略。

2.湖北省电力调度机构的电力调度生产管理系统仍采用拨号上网方式登陆,省内部分发电企业长时间难以拨通,影响发电企业及时获取信息和办理检修工作票。

(三)部分电力调度机构执行“两个细则”不严格,存在违规免考核等问题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在“两个细则”执行中不规范,并网运行考核工作存在考核执行错误、违规免考核等问题。

专栏7 黑龙江、山东省电力调度机构未按规定及时将有关发电企业纳入“两个细则”管理范畴

1.黑龙江省电力调度机构延期50天将华润东堤风电场、大唐东辉风电场、七台河万龙风电场纳入“两个细则”管理范畴。

2.山东省电力调度机构延期3个月将国电泰安热电#1机组纳入“两个细则”管理范畴。

专栏8 山东省电力调度机构存在“两个细则”违规免考核问题

山东省电力调度机构2015年全年至2016年上半年未考核赵楼电厂#1机组、烟台电厂#7机组等火电机组非停共16台次,涉及金额279万元;对2015年以来乳山华电、滨海华能等173次风电场设备故障非计划停运事件,苏家大唐、东兴华润等93次并网线路跳闸停运事件均未考核,涉及金额1462万元。

专栏9 安徽、青海省电力调度机构存在“两个细则”考核执行错误的问题

1.安徽省电力调度机构对2015年提供黑启动服务的电厂均给予全额补偿,未针对机组检修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扣减相应的费用,黑启动事故预案备案工作也未完全到位,涉及金额8万元。

2.青海省电力调度机构对2016年5月汉东电厂#1机组调峰能力考核套用标准错误,导致目前实际考核分值较应考核分值低120分,涉及金额12万元。

(四)部分电力企业对新建机组转商业运营工作管理不严、执行不力

国家能源局自2015年初取消商业运营非行政审批后,部分电力企业在新建机组并网调试、商业运营电价执行、差额资金分配、信息报送等方面,存在管理不严、执行不力、占用差额资金等情况。

专栏10 部分电力企业执行新建机组转商业运营政策不严格

1.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5、#6机组增容部分未达到商业运营条件的情况下,按商业电价结算上网电量,多结算差额部分2256.96万元。

2.黑龙江省电力公司2015年产生新建机组调试差额资金642万元,截至2016年6月底仍未上报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分配方案,差额资金未及时分配。

3.安徽省安庆供电公司无法提供部分新建机组并网过程中验收意见、新建火电机组试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违反有关规定。

(五)部分电力交易机构、市场主体在交易组织、交易执行等方面不规范,合同履约缺乏约束机制

部分电力交易机构及市场主体未严格执行电力交易规则,在合同兑现、信息报送、资格审核、交易结果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

专栏11 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市场机制尚不完善

1.广东、贵州两省受西电东送价格形成机制调整、送受电省份电力供需形势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截至2016年6月底对西电东送计划内和计划外电量以及“西电东送”送出价格一直未达成协议,2016年“黔电送粤”合同仍未签订。

2.2015年,在湖北电力供应富余、火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偏低的情况下,湖北省电力公司仍购入西北、华北电量7.62、25.93亿千瓦时。

专栏12 贵州省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兑现率低

贵州省部分用电企业受宏观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调减生产计划,致使其合同兑现率较低。2015年贵州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签约电量272.49亿千瓦时,实际完成交易电量172.42亿千瓦时,兑现率仅为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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