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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的天然气发展与改革再思考(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郭宗华  2017/1/4 9:14:10  我要投稿  

笔者曾参加了一场“中国能源高峰论坛”,聆听了煤炭、煤电领域的几个院士演讲,从清洁煤技术、清洁发电技术,到发电成本控制技术我国均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一院士讲完后反问“谁说煤炭不清洁?”笔者与同事面面相觑,只有一句感慨“以后再不敢说天然气清洁了”,然而会后深思:“各行各业都自认清洁环保,中国的雾霾到底从何处来?”这部分学者人数少,但话语权极大,即便如此,也不能阻挡这些年不少有志之士一直孜孜不倦为天然气发展奔走呐喊。

天然气的清洁性为世界公认。而面对环境、经济双重重压,使用清洁环保、价格低廉的能源是我国自身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绿色经济是实施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需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国家利益当前,责任担当为重,不破不立,不打破固化的利益藩篱,天然气的发展与改革将寸步难行。

四、交通能源定位事关天然气宏伟蓝图的实现

2015年我国石油消费约5.43亿吨,交通用石油约占40%;天然气消费约1900亿立方米,全国实际运行的天然气车辆约200万辆,交通用天然气约250多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13%。交通能源事关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交通能源的清洁利用事关国家环境安全。电动轿车技术尚不能复制在重型货车上,更不能复制在货运船舶上,在我国陆域、水域物流通道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发展LNG重型货车和LNG船舶是最佳的过渡交通工具。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认为:“重型货车污染排放很大,一辆排放相当于一百辆京排放标准的小轿车,几万辆在一夜之间进城就相当于几百万辆小车晚上还在街上跑,污染无法有效扩散就不难理解了。”城市是物流车辆的集散地,治理物流车辆污染应是重中之重。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号召在内河航运发展清洁燃料,治理船舶排放污染。交通运输部曾为之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经济性问题,船东并无积极性。沿海一带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度大,船舶用燃料油比柴油排放污染更大,治理水域污染和沿岸污染刻不容缓。目前难以发展的原因是补贴政策、环保政策都太薄弱。

意见稿提到,2020年发展天然气汽车1400万辆,天然气船舶8万艘。按现在的年用气总量250亿立方米、实际运行200万辆车计算,天然气汽车每车年用气1.25万立方米,1400万辆总用气量可达到每年1750亿立方米;货运船舶每艘平均按年用油量250吨、替代率按60%计,折合天然气每艘年用气量19万立方米,船舶年总用气152亿立方米。车船年用气共计1902亿立方米,即使天然气车船发展仅为能源局目标的一半,也可达到年用气约1000亿立方米,超过规划全国天然气年消费量的1/4。在出租车基本气、电化,公交车辆数量有限,家用车因油价较低里程短天然气价格优势不在的情况下,大力发展重型货车和货运船舶是正确的政策导向,而这正是推进天然气利用的巨大市场。

五、相关建议

按照规划,到2020年,即便天然气占比达到10%,2030年达到15%,在三大化石能源中,天然气排名仍在末位。还原天然气的商品属性,更应将其用作各种燃料,如生活燃料、工业燃料、交通燃料或分布式能源燃料。这些用户的特征是零碎、分散、移动,用清洁煤技术治理难度大,清洁油技术尚未成熟,而天然气即清洁又便捷。将天然气定位为主体能源,更确切的是在燃料领域代替散煤和石油成为主体能源。

关于意见稿提出的“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电力调峰一般在夏季炎热或冬季寒冷之时,冬季调峰量最大,但冬季也是天然气调峰量最大之时,笔者认为电力调峰不宜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虽然天然气发电调峰机动灵活、启动速度快,但电力系统调峰常规作法是火电机组热备用。我国煤电机组年运行小时约4000小时,天然气发电约2500—3000小时,我国发电备用容量为30%,比北美电力可靠性委员会(NERC)认可的15%超出一倍。在煤发电不可能退出电力市场且在不断朝着清洁化方向发展,电力供给侧又不时出现弃水、弃光、弃风的现实下,利用天然气发电或天然气调峰发电无太大必要。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意见稿提出的“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十分必要,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公共福利设施、城市供热等发展小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一揽子解决气、热、冷、电供应。

意见稿要求在天然气资源配置方面有序放开竞争环节,加快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在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上、中、下游垄断局面下,目前的市场化只能是少量天然气“零碎化”的短期行为。如LNG和冬季调峰气,在一个城区内不可能有两家城网管道、全国只有几条主管道的情况下,最现实的应是合理分配产业链上各环节利润,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严格监管,依法推进。

终端用户最关心的是价格和服务,价格也是撬动终端市场的唯一杠杆。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推出的文件直接从成本入手,降低价格,减轻居民、企业用气负担不失为明智之策。由此,笔者再次建议在市场化未能全面推行之时,必须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干预天然气价格,同时价格干预也必须照顾上游利益,如引进的国外管输天然气,可能受长约价约束,建议从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意见稿提出了技术创新机制,当前,在天然气利用领域,天然气发电装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装置依赖于进口,天然气汽车发动机技术更有待提高,按热值计算,1.1升柴油需要1.1立方米天然气,实际上普遍需要1.3立米方,有的甚至需要1.4立米方,且天然气汽车普遍故障率高。天然气船舶发动机技术难度更大,建议组成国家团队,投入资金研发。

(作者系陕西省燃气设计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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