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售电公司有没有客户?能否争取到一定数量的客户?二是售电公司的核心价值是什么?中小企业客户从售电公司能否比从电网买电更为便宜?除了售价低外,售电公司能比其他同行提供哪些增值服务?
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售电行业将会出现一个激烈的优胜劣汰的过程。
此外,《售电办法》还规定了售电公司的强制退出市场并注销注册的6种情形。
具体来说: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的;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被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其他领域失信行为做出处理,并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社会责任投资配电网
相比售电业务,配电业务难度更大。
林伯强分析,尽管《配电办法》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但配电毕竟是一个技术门槛高、资金密集型的业务,同时需要承担更多其他的的责任,所以这并不是一门大众生意,吸引力相对有限。
根据《配电办法》,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
前述售电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拥有配电业务的企业相对较少,主要是基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例如像魏桥这样的企业集团、油田、煤矿或者一些开发区,整体数量很少。
国家要求,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项目业主须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配电网运营权可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
《配电办法》提出,配电区域内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由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协商确定的市场交易价格、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配电网的配电价格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目录销售电价。配电区域内电力用户承担的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
此外,国家强调,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