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提升价格公共服务质量
坚持底线思维和民生至上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机制,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十七)兜住民生价格底线。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科学编制和发布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加强资金保障,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规定的临界点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完善配套措施,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二十八)完善群众价格维权机制。进一步构建上下联动、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群众价格维权机制,建立完善价格举报受理督办、应急反应协调、举报线索查处、多方联动处置等制度。加强价格举报数据分析,增强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十九)健全价格公共服务机制。加大价格政务公开力度,完善政策发布、价格公示等制度,拓宽渠道,加强互动,切实保障群众价格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价格信息服务,加快建设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数据库,探索建立“互联网+”价格服务模式,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价格信息服务。完善价格认定服务机制,健全和落实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制度,加强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的价格认定工作,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价格鉴证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抓好组织落实
加强组织落实,科学制定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舆论引导,为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三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机制改革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形成改革合力,以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打好攻坚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分类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强化改革创新精神,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取得价格改革新突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体制机制改革的配套衔接,保障价格改革稳步顺利推进。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三十一)强化依法治价。紧密结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工作实际,结合国家修订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山东省价格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价。
(三十二)推进能力建设。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并同步加强队伍建设,稳定工作机构,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加快专门人才培养,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为价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十三)积极引导舆论。坚持宣传引导与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并提前介入、主动宣传、及时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解读价格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突发舆情,凝聚改革共识,讲好“价格故事”,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