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统筹制定规划。将电能替代纳入能源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地区用电用热需求,结合热电联产、区域高效环保锅炉房、工业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供应方式,在城市总体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电能替代发展,保障电能替代配套电网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市政府负责)
加强统计分析,完善标准制度。加强本地区电能替代潜力分析,明确电能替代实施方向和路径,制定电能替代具体工作方案。超前做好相关区域电网配套建设、电能替代项目技术支持和供电服务工作,对电能替代的实施情况做好统计。着力推动绿色电能替代供给侧改革和工业企业需求侧绿色电能替代工作,推广重点技术应用。修订完善居民住宅供热用冷相关标准,将交通领域电气化纳入相关规划并推广和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做好分区域、分年度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开展。(实施电能替代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二)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鼓励试点示范。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实施汉江流域旅游船只“油改电”等一批“经济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创新引领,借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整合技术资金资源优势,探索一批业态融合、理念先进、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在电能替代项目集中地区,创建一批示范区(乡、镇、村)或示范园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时跟踪、评估,确保达到示范效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财政厅、各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加大宣传力度。以陕西省各种文化活动为载体,组织相关专家进企业、入社区、到村镇开展电能替代宣传活动。借助多种传媒方式,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级主流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记者采风等活动,对电能替代典型案例、示范工程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能替代常识,推广电能替代技术,引导用能者改变能源消费习惯,倡导绿色能源理念,为电能替代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各市政府负责)
(三)制定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严格节能环保措施。出台更加严格的分散燃煤、燃油设施的限制性、禁止性环保标准。严格环保和能效达标准入,加大对企业燃煤锅炉、窑炉、港口船舶燃油等排放物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能替代的散烧煤、燃油切实压减。(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逐步形成反映时间和位置的市场价格信号。支持电能替代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与风电等各类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绿色能源优先,增加用户选择权,降低用电成本。创新辅助服务机制,电、热生产企业和用户投资建设蓄热式电锅炉,提供调峰服务的,应获得合理补偿收益。(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优化电能替代价格机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相应配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并科学核定分用户类别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合理设定低谷时段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消费、促进移峰填谷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物价局负责)
有效利用财政补贴。通过现有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电能替代技术研发予以支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负责)
积极探索融资渠道。鼓励电能替代项目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请企业债、低息贷款,采用PPP模式,解决项目融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政府负责)
(四)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
电网企业加强电能替代配套电网建设,推进电网升级改造,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管理,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对于新增电能替代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红线外供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运转的“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各地方政府应对电能替代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给予支持,简化审批程序,支持相应配电网企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各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五)加强科技研发与产业培育
加快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采取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电加热元件、储热材料、绝热节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科研投入,促进设备升级换代,进一步提高产品能效,形成产业化能力。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结合《中国制造2025》推进实施,鼓励行业内优势企业跨领域组建创新中心,鼓励条件具备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与智能电网技术、新一代大数据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高端电力设备与增值服务,提升电能替代设备的智能化生产和应用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完善技术标准和准入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和修订电能替代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成果转化。制定和完善电能替代产品准入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加强质量监管,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和履约能力,健全售后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
创新商业模式,优化产业结构。探索建立商业化赢利模式,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方式开展电能替代。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安全、高效、智能化的电能替代产品和服务。结合市场需求,鼓励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