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独立电池储能电站解决方案与现有的整合型储能系统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可实现较多的功能
独立型储能电站可由电网直接调度,类似于小型抽水蓄能电站,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备用、跟踪计划发电、平滑风电出力等多种服务。
(2)储能计量及价值核算相对简单
储能电站独立运营,相对整合型储能系统,其调节电量容易统计,服务的种类及计量也相对容易,因此会一定程度上简化储能电站的运营难度。
(3)投资主体清晰,评估容易
独立储能电站与发电设备彻底分开,在投资界面上,主体清晰明确,在进行投资评估时,投资评估的难度也会相应降低。
(4)国家储能补贴政策出台更具针对性
由于与发电设备分开,更容易明晰储能本身的价值,确定补贴的方式与额度。另外,在排除发电设备的投资成本后,独立储能电站的投资体量也会大大下降,从而补贴的总体量也会相应下降。
四、促进独立电池储能电站发展的建议
为促进独立电池储能电站的发展,政府及电网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布局:
(1)明确独立储能电站的补贴或计费方式
对于独立储能电站补贴及结算的方式,应避免只考虑一次性建设补贴,能促进电站持久运营的电价、补贴机制的制定可促进储能电站在电网中长久发挥作用,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形式:
(2)采用类似于抽水蓄能的结算方式,设置价格机制
如采用容量电价的形式,假设容量电价为600元/(kW*年),则计算表明,一个120MW/240MWh储能系统,在额外提供30%的建设费用(电站总投资约7.2亿元,30%建设补贴约2.16亿元)的情况下,预计投资回收年限为7年左右,对于投资者来说,将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3)纳入电力系统辅助服务范畴,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储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
对于储能系统来说,可以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显然可以促使储能形成一定的商业模式,尽管《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允许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但相关的结算机制并未确定。假设可以按照现行的模式进行结算,简要计算表明,在一些地区已经具备盈利空间,未来应根据储能的特点,制定适应的规则,促进储能的应用。
(4)制定更严格的风电、光伏准入规则,促进储能应用
例如对风电、光伏的电能质量制定严格的标准,促进储能应用。目前的标准较为宽松,风电站、光伏电站在提高风电、光伏发电质量的问题上,动力不足。
(5)地方政府布局储能产业,助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
在前期电网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积累相关调度管理经验后,储能电站的建设应该从电网释放,储能建设的投资方应向独立于电网的第三方转移,而电网将主要承担为储能设施接入电网提供服务、计量与结算、协助建立辅助服务市场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