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发电企业向售电公司或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开具购电发票,售电公司给其用户开具售电发票,电网企业给售电公司或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开具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代收等发票。
目前,重庆市共有13家企业与售电公司签订了购电合同。其中,3月1日开始两江长兴电力公司向大唐重庆分公司购买3亿千瓦时电量(水、火电各一家,一口价,比例由调度调剂)售给5家用电企业。为支持售电公司,该电量作为增量,不纳入重庆市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计划,不扣除发电企业基本电量。
2、目前存在问题
(1)结算问题
在结算问题上,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要求与用电企业结算,两江长兴电力公司收取购售电差价的服务费;两江长兴电力公司坚持按照《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用户直接结算,向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支付输配电价。政府多次协商但电网公司态度坚决,目前该问题已上报国家发改委裁决。
(2)输配电价问题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认为《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现行的输配电价核定时间较早,不能代表目前及今后3年的输电成本,拒绝执行并要求“一户一核”。重庆市政府认为在新的输配电价未出台前,应按照已出台的文件执行,“一户一核”不仅将造成电价混乱,而且不能达到输配电价透明。
3月23日,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经信委、华中能源监管局、重庆市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重庆海扶医疗有限公司等5家两江长兴电力公司售电用户供电的通知》---渝发改能【2016】336号,要求电网抓紧与两江长兴电力公司衔接,确保用户安全可靠用电,由两江长兴电力公司履行售电协议,由电网公司进行电费结算。
目前,电网公司、两江长兴电力公司、用电企业签订了临时购售电合同,确保用电企业正常用电,电费采取挂账方式,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结算。
3、改革效果
虽然电力体制改革困难重重,但售电公司成立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服务态度有了极大的改善,国网上门服务的频率和次数明显上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报装和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电力用户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三、试点售电公司售电改革情况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情况
1、公司简介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中旬成立的国有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四家投资股东分别为长江电力、重庆两江集团、涪陵聚龙电力、中涪热电(民营)。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两江集团”),是重庆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国有大型投资集团,与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涪陵聚龙电力、中涪热电则是拥有地方电网和发电机组的发供电企业。目前经各股东方同意,注册资本已增加至5亿元。
目前公司有综合、财务、生产和营销4个部门,员工50人(6种用工形式)。近期公司计划调整为4个部门、3个中心,即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资产部和营销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生产管理中心。公司仍未取得由重庆经信委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公司高管为各股东方推荐,员工计划全部通过社会招聘,员工薪酬参照当地电网公司水平制定。目前公司正在逐步招聘员工,各股东方派遣员工将在一年以后退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