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管步伐不允许慢于改革的速度
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在采访中指出,因为没有很好的监管制度,过去管得很粗放,现在要严格监管中间环节,这一过程会面临很多挑战和矛盾。从现在的直接定价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是最大的挑战,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专家秋君认为输配电价监管的难点在于监管工作的成本和挑战。有效监管是保证输配电价机制长期有效运行的基础。未来数年仍是电网资本性投入维持较高水平的时期,这将带来的有效资产,运营费用,全社会用电量等核心参数的变化,参考国外三年一个监管周期的做法显然无法满足监管这种短期内较多变化的需要。同时输配电价不宜频繁变化,这就需要核定价格时有能力保持预见性的相对准确。除此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通过有效监管从根本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为此,他的建议是,监管工作的步伐已不允许慢于改革速度。电价公式的各参数的制定,电网运行信息的披露,输配电价的分离,监管人员的专业化,事前监管与事后调整等等都是国外监管实践中的有效方法。
郑新业教授指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下一步的方向和着力点是要切实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探索符合实际的监管手段,建立对电网企业成本和投资监管的体制机制。确保监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避免“管制俘虏”。加强输配电监管能力建设不应片面强调简政放权,“管住中间”要求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有效监管。没有人力定期、高强度监管,被监管对象可能就会不遵守规定,市场效率、改革红利就难以实现;在输配电价试点过程中,应注重与监管需求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统筹考虑,确保电力监管机构立场的中立性。结合美国加州、德州电力市场监管经验,我国也应扩充输配电监管队伍的规模,优化监管机构的人员结构,提高电力监管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