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仍是主要发展方向
不过,虽然政府为了解决上述省份弃风限电问题叫停了新能源项目建设,但是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仍是清洁低碳能源的发展方向。我国明确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截至2015年,这一比重仅为12%。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省份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和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指出,传统的能源开发和运行管理体系还不适应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尤其是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占全部电力消费量比重还不高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弃风弃光现象,并严重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去缺乏针对各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管理机制,地方政府和企业不够重视,没有全面树立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观念。在开发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的能源发展观念尚未转变,首先考虑依靠煤炭等化石能源发展,仅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次要的补充能源。由于煤价低,不少发电企业更愿意投资建设煤电项目,以追求短期的利润目标。在利用方面,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未得到落实,电力系统消纳新能源的潜力未充分挖掘,导致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偏低。
梁志鹏同时称,近期还将有一些具体措施出台。一方面,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指导省级政府率先建立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的配额制度,要求作为最大供电主体的电网企业、其他售电企业的供电量(或售电量)达到规定的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在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之前,针对专门的非化石能源企业之外的大型发电企业,明确其全部发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比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