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电力交易基本规则,提出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营有关技术、业务和管理标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其他交易机构实现协调运营,共同保证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有关信息的互联互通。
依据中发9号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关精神,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近期,资本金规模根据电力交易平台建设等初始资本性支出需求设置,确保交易中心有效运转。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交易和运营规则,并监督交易机构对规则的执行情况。
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
结合电力交易工作实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应具备下述12项具体业务:
1.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
负责开展电力市场研究,设计电力市场模式和电力交易品种,拟定电力市场准入规则、交易规则等各类规则,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机制创新。
2.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负责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电力市场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负责按照准入条件办理市场准入,受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主体等市场成员的注册,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档案资料,负责电力交易结算计量关口设定,提出结算计量信息要求。
4.市场分析预测。
依据市场供应能力、市场需求情况、输电通道利用等信息对未来市场供需进行分析,以服务电力交易的开展。
5.交易组织。
按照市场规则,通过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中长期、年度、月度等各类电力交易,接受市场主体的交易申报,出清发布交易结果。
6.交易合同管理。
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各类交易合同,开展电力交易合同的收集、汇总、变更和存档,跟踪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7.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依据各类交易合同,编制年度、月度交易计划,并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类交易合同依据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8.交易结算。
根据交易结果和执行情况,负责各类交易的结算和清算,出具结算依据。
9.信息发布。
负责汇集各市场主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信息,按规则发布市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