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主体“准入标准”尚未明确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也为本轮电改中可能获得最大红利的售电公司,搭建好了一个全新的“舞台”。
“今后售电公司进入省级政府公布的售电主体目录后,可注册成为电力交易中心的会员,他们可以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捆绑多个用电户进行集中竞价或挂牌,从而掌握价格谈判主动权!”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但目前贵州省的售电主体准入标准尚未公布,真正放开售电业务预计还要一段时间。”
同时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批复,本轮贵州省售电侧改革试点仅在兴义市和贵安新区开展,也就是说,未来售电公司的主要“舞台”暂时只能限定于试点区域。
红利共享: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此次改革之后,电价将划分为发电价格、输配电价、售电价格,其中输配电价由政府单独核定,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分步实现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中关于“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计划”明确:
近期将在兴义市和贵安新区将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向在全省范围内的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和新增配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
整合互联网+、智能电网、能源综合服务和节能管理等新兴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用电户、服务商、电力生产商的互动,提高电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支持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二是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三是允许符合条件的用户自主选择市场交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