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文件二:以平缓负荷曲线容纳可再生能源
1号配套文件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这是官方首次将需求侧管理与清洁能源联系到一起,事实上,在之前几年的相关文件中,无论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还是《关于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都没有提及可再生能源。出现这一转变的原因是:中国近几年间的电力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在2011年前后,中国处于缺电状态,电源及电网容量不够,无法满足连创新高的电力负荷。而现在虽然电力充足,但清洁电太少,由于负荷曲线峰谷差大,而可再生能源随机性强,难以持久并网(见图3)。所以在政府看来,以价格手段削峰填谷,将负荷曲线平缓化以消纳清洁能源,在现有储能设施不足的情况下,是最为现实的选择。
2015年4月9日,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对外公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是9号文的第二个配套文件,在某种意义上讲,第二个配套文件属于第一个文件第三大项的延伸。在中国当下的电力市场环境下,需求侧管理的经济方式有两种,一是抑制高负荷时用电,即制定峰谷电价;二是鼓励低负荷时用电,也就是给予奖励。政府虽然在文件中给出了制定尖峰电价的建议,但财政部的加入却又预示了补贴政策出台的可能,总而言之,具体政策还将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配套文件三:推进国网经营区
尽管9号文配套政策出台的密集程度超出各方预期,但严格来讲,前两个文件主要侧重于消化清洁能源,并没有触及“三放开一独立”的这一核心。实际上,业内最关心的问题还是输配电价改革以及售电公司的成立细则,本轮电改所带来的投资机遇,尽藏于此。在各方的期待下,2015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是为9号文的第三个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