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向观茶君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
国家发改委到某个列入电价改革试点的省份调研,地方政府信心满满地表示: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推进电改,释放电改红利…
国家发改委官员问曰:你们认为电改的红利是什么?
结果,众皆哑然,无人肯言。
如果观茶君在场,可能还会忍不住补一个问题:你们认为电改只有红利吗?你们自己做好准备了吗?
其实,观茶君非常理解地方政府在国家发改委面前有所保留的难言之隐:地方政府最希望通过电改获得的红利之一就是通过大用户直供电来降低电价,以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但在代表中央政府掌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的国家发改委面前,地方政府却不敢多说,毕竟不少大用户都属于调控对象的范畴…
观茶君绝对不反对地方政府推进电改。相反,观茶君一直认为地方政府是推进新电改的主要力量之一,而他们的积极态度将是新电改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具体可以观茶君发表在电力法律观察里的旧文《你看你看,地方政府对电改的态度在转变》为证。但地方政府已不是当年闹革命的无产阶级,“失去的仅仅是枷锁,得到的将会是整个世界”。改革就是利益调整,必然会产生新问题,电改当然也不会例外。观茶君的问题是:对于电改带来的新问题,地方政府特别是承担电改试点重任的地方政府准备好应对方案了吗?或者退一步,开始着手研究应对方案了吗?
比如,下面几个问题就不容回避:
一是具体操作问题。肇始于02年的电改之所以无果而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电改操作的困难程度之高、遇到的阻力之大却由此可见一斑。观茶君知道,电改是一项非常宏大的工程,9号文只是一个初步设计,由设计到建设,再到整个工程完工,需要具体落实的问题还非常多。尤其是新电改强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对地方政府寄予厚望、委以重任,大多数操作层面的工作都交由地方完成。那么,如何克服困难、积极稳妥地完成电改的具体操作,就成了地方政府必须提前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是规则制定问题。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必须承担起制定市场规则的重任。按照常理,规则的制定权应归属于全国人大、中央政府,但观茶君觉得在试点阶段将会有很大不同,电改试点区域的地方政府、地方人大对规则的制定享有较大的权限——试点嘛,就是要先行先试,包括对规则的创建。电改必然要打破原有的规则,比如新加入电力市场的售电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质条件,与电网、发电、用户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等等,都需要规则予以明确。观茶君觉得,科学、实用的规则是各个主体运行的基本依据,也是电改有序推进的基本保障,试点省区必须予以研究。
三是市场监管问题。徒法不足以自行,规则要靠监管予以保障。展望未来的电力市场,观茶君深感政府面临的监管任务之重。想来也不奇怪,现在的电力市场就那么几个主体,闹不出什么大动静来,将来可就不一样了:比如售电公司加入市场竞争后,反垄断问题几乎肯定会显现,那么,政府的反垄断机构做好执法准备了吗?机构的设置、人员的数量素质能够满足执法要求吗?
其实,地方政府需要面对的远远不止上面提到的这几个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观茶君建议,参与试点的地方政府要全面认识电改,不仅仅要考虑释放电改红利,而且要提前谋划,做好应对操作困难、规则制定、市场监管等全方位的准备工作。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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