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大概半个月前,当贵州电网的小伙伴告诉观茶君,经过“省里”争取贵州也被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的时候,观茶君还非常无脑地追问了一句:省里?是省电网还是省政府?
换来的自然是小伙伴的苦笑。
现在,总算看到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文件了。但引起观茶君注意的是,与之前将深圳、内蒙、云南等六省区明确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相比,这份文件确实不一样!
先来看以前的文件:关于深圳试点的文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379号),关于云南等四省区试点的文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2号),所采用的均系“通知”的形式,而内容也均为告知所列单位成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单位,要求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体现了国家发改委作为上级机关对下属单位的领导权威,是自上而下的。
但关于将贵州列为试点区域的《关于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1182号)却与此前的文件明显不一样!不仅名称成了“批复”而不再是“通知”,且内容的差异性更是显露无疑:直接就是“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将贵州纳入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请示》(黔发改价格[2015]601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看到了吧?这就是最大的不同:是贵州省发改委主动请示要求成为试点单位的!是自下而上的!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国家发改委只是表示同意、做了顺水人情而已。
这充分显示了作为地方政府的贵州省对新电改的态度:热烈欢迎电改,主动要求电改!
观茶君以为,这对于新电改而言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02年电改目标未能最终实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地方政府的消极乃至反对,这一点在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等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当年搞得轰轰烈烈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华东区域电力市场两大试点之所以无疾而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法平衡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因此,历史地来看,电改要想取得成功,地方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