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电网在运行中主要面临五方面问题和风险:一是随着电网的快速发展,电网的复杂性和脆弱性也大幅增加,交直流混联运行、短路电流超标、电磁环网等问题,加大了电网运行风险;二是继电保护、安稳装置等二次系统在电网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如果出现不正确动作,可能带来影响和风险,甚至可能会造成事故扩大;三是台风、地震、泥石流、山火等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多发频发,给电网安全带来较大影响;四是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很快,但其间歇性、不连续性等特性客观上加大了电网控制的难度;五是部分单位在安全基础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等。
记者:面对上述电网安全风险,电力行业应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应对?
史玉波: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电网安全工作,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逐步总结、提炼出一整套经验并严格执行,主要包括:合理规划和建设电网,促进各级电网的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电网安全稳定“三道防线”的基本准则;坚持有序用电和需求侧管理;依法开展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等。通过以上工作,我国电网在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针对近年来在能源转型过程中电网由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新风险和新问题,国家能源局认为有必要使电网安全工作“关口前移”,在全行业范围内制定统一的风险管控办法,建立电网安全风险分析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推动电网安全风险的科学分析、防控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电网防范和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
记者:请问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如何?
史玉波:2014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实施《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明确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对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4个环节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说明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与其他工作(电网规划、建设、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可靠性管理、应急管理)的衔接,有助于各电力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快速融入风险管控的要求,尽快发挥风险管控的作用。三是确定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求各电力企业定期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改进,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日常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