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输配电价在年底前有望迎来小幅下调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拉开了电改的帷幕。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也就意味着,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通知》要求试点单位尽快提交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和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
《通知》中明确了,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是什么?据了解,亮点在于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而在提高企业效率方面也引入了激励机制,可以说标志了中国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
根据试点方案,深圳市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总收入的核定方法为“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监管周期之前,深圳市应完成新输配电价的测算工作并上报。
那么,按照《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中的总收入核定方法,深圳输配电价在年底前有望迎来小幅下调,如果销售电价顺势调整,将减轻深圳市企业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