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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电改:当下世势变迁政治风云的映射(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吴疆  2014/11/25 8:47:16  我要投稿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涵与范畴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实践,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及其普世价值的体现。电力市场化改革,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电力(能源)领域的重要发展动向,拥有明晰产权、有效竞争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其中明晰产权指:企业、消费者、资产保护等私权制度,政府、行业、社会等不同层面的公权制度,均应同等有效;而有效竞争则指,通过规则保障、结构保障、机制保障等建设,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提供有效的保障体系。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内涵,明确了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也规定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范畴:一是价格、准入、国有资产等管电职能方面的改革;二是管电机构在层次、类型、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调整;三是横向治理、纵向治理、公共治理等产业制度的完善。

由此可以发现:一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涵非常丰富,中国电改所涉及的内容更为驳杂,因此一方面,在坚持市场化大方向的同时,宜以实现阶段性成效为主,而另一方面,对于众多电改事项必须有意识地进行比选,追求实效。

二是中国电改的推进还落后很远、未得要领,“厂网分开”仅仅是市场化改革的外围动作(纵向切分的方式之一),大多数国家优先处理的调度、交易、输电等行业公共治理核心问题,至今仍未真正触及。

以影响较大的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为例:

一方面,取得了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技术水平、凸显比较竞争效益等预期目标,获得了迅速应对预料之外的装机短缺、消化世界范围的一次能源涨价、积极履行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等超出预期的成果,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效益与活力,证明这个基本方向值得坚持。

但与此同时,由于对市场的内涵认识不到位,重企业重组而轻公权建设,国家对于电力的控制与决策能力下降;由于对电力供应总体形势认识不到位,重引进竞争而轻供应保障,电力供应问题长期未得根治;由于对产业运行机理认识不到位,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反而出现超级垄断利益集团,人为放大了垄断的负面效果。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电网领域逐渐形成一种超级垄断的业态:一是行业公共权力的垄断,既当裁判员,又当一方运动员;二是业务规模的垄断,企业规模已经超越“规模经济”的上限;三是业务链条的垄断,即是独家批发商,又做主要零售商;四是技术创新的垄断,既是独家采购商,还是主要供应商;甚至在舆论与学术领域,通过大规模入股财经媒体、投资科研项目,也在抑制与封杀于己不利的新闻信息、学术观点及改革建议……这种罕见的超级垄断业态,在此前中国电力发展史上并没有,在世界电力能源领域也极罕见,完全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中试验性阶段性的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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