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通报十家新能源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问题。被通报企业既有中节能、龙源、华电等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又有苏美达东台发电有限公司、南通建海投资有限公司等江苏本地能源企业。
江苏能源监管办称,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在全国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并将江苏列为驻点监管省份。国家能源局在驻点江苏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规建设行为。
为规范新建可再生电源项目投资建设秩序,维护健康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环境,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给出的处理意见,对违规企业向社会通报,要求各电力企业坚决杜绝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各种违规行为。
通报内容显示,违规企业在项目核准前的3-11个月即开工建设。其中,龙源大丰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日期是2011年11月,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1]2430号文件核准改项目,总装机容量7万千瓦,总投资68356.84万元。
华电国际旗下华电尚德东台(三期)项目核准日期为2013年6月,但实际开工日期却是2013年3月份,比核准日期提前3个月;苏美达东台发电有限公司开工时间比核准时间提前11个月,其获得核准时间为2013年9月,开工建设时间为2012年10月。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要求,被通报的有关企业在2014年11月10日前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江苏省能源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从体制和机制上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