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体现指标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局在指标体系建设过程中,多次征求理论及实证界相关专家意见。“评价体系的所有指标均通过量化,实现了横向与纵向对比,使受评价的企业能全方位了解其在行业内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趋势。”该负责人指出,作为问题导入式监管的一种科学手段,该指标体系在具体内容与应用上的特点值得关注。
其一是依法依规,兼顾实际,所有指标均依据国家法律、国务院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始终坚持“有利于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实,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电力行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电力用户的根本利益”的能源导向。其二是全面系统,重点突出,既包括安全和应急、市场和公平、成本和效率等生产运行指标,也包括服务和质量、环境和能效等社会类指标,涵盖发、输、配、供各环节,可全面且有侧重性地评价电力行业发展、运行现状。其三是实现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指标设置既考虑当前需要监管的事项,又注重中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能引导电力企业及时防控风险。其四是通过量化处理,构建数学模型,给出评分标准,形成目标值与触发值,促进企业不断改进提高,使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其五是配套建设计算机评价系统,实现在线填报数据及自动抓取已有的监管统计信息数据,并自动生成分析结果和指标越限预警等,使监管机构及时摸清行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及发展状况,开展针对性监管。
有“据”可依找准重点监管方向
随着指标体系的成形落地,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是否真能实现预期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记者从南方能源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局已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试评价和2次正式评价对指标体系予以检验。特别是今年5~6月,依据该指标体系,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展了2013年度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指标评价工作,并首次对外披露了评价的具体情况。
从通报的情况看,共有涵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统调发电企业、跨省输电企业、省级电网企业、地(市)及县级供电企业和省级调度机构共355家单位参与了此次评价工作。通过企业填报、电力监管统计系统导入和监管人员录入的方式共获得8381个数据,并将评价结果以统计数据、柱状图和分布图的方式在通报中直观地呈现出来。
而针对各监管对象在评价中的具体分值及存在的问题,在如何找准重点监管方向上,南方能源监管局在通报中援引的两项“关键原则”颇具看点。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确定区域或省重点监管领域方面,该局重点参考的是评价结果中某项指标所扣分占所有指标总扣分的比重即“指标失分率”和某项指标达到触发值的企业数与该类企业总数的比值即“触发率”;而未填报数据、填报数据不认真或不真实、某类企业总分或某指标分值排名后五位或后5%、指标触发次数达2次以上的企业则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