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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手 解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问题(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邱锴俊  2014/6/19 9:25:08  我要投稿  

按照上述《细则》,居民住宅小区内自用充电设施按照本市居民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收取,不执行阶梯电价。李龙飞如果从物业公司的电源接电,价格接近1元,而如果按居民用电,仅为约0.5元。

按照上述细则,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负责组织充电条件确认、充电设施建设等问题。4S店一般也会承诺协调物业等部门。但是车主们反映,4S店也无权力,协调工作还得靠自己。在充电桩安装不上的情况下,许多车主选择从家用电源处接线直接给电动汽车充电(即“飞线”),或者前往北京理工大学和4S店充电。但车企和经销商以及相当多的车主,还是希望安装充电桩,确保充电便利、安全。

敦促和培训双管齐下

上述6月18日举行的会议上,住建委代表在会上称已经对物业公司配合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做出部署。据参会人士透露,从下周二(6月24日)开始,以各个区县为单位,住建委物业中心将组织所有物业公司进行自用充电桩建设问题的培训。“让物业有个全新的认识,意识到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安全的、是没问题的。”各电动汽车经销商会在现场介绍电动汽车和充电桩,以打消物业公司的疑虑。

另外,会上透露,《关于推进既有居住区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已经完成了意见征集,将在本月底出台。

根据这一通知的征求意见稿,物业服务企业如果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可依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记1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通知征求意见稿称,市住建委将设立投诉受理邮箱收集百姓意见,同时还会设立投诉热线电话。

对此,各方的反馈意见不一。车主赵婷认为,现在获取信息如此方便,电动汽车又是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产品,物业公司阻挠的原因不在于认识问题。另一位准车主认为,“物业无利,还要增加工作量,不可能积极配合,这是必然。”他主张设置利益分享机制,对物业公司有一定的补偿或者收益安排。

不过也有电动汽车经销商人士认为上述系列举措有力有效,电动车主的自用充电桩安装,“物业已经不是问题。”

按照上述《细则》确定的充电桩安装流程(下图),个人获得物业的许可之后,才能进行充电条件的确认,供电公司、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才能介入,其间电动车主还会遇到哪些问题,第一电动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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