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外电入鲁”,积极接纳省外来电,是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保障全省电力供应的有效措施;是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同时对国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在宁东直流、河北辛安、黄骅至山东省500千伏联网工程三条原有“外电入鲁”通道的基础上,又谋划了三条新的通道。先后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动“外电入鲁”战略会谈纪要,与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自治区)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2013年6月25日,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亲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会商;孙伟常务副省长和夏耕、张超超副省长多次到有关部委进行协调推动;省发改委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汇报衔接、紧盯落实、全力争取。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大力支持下,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争取,三条新通道最终全部纳入国家《重点输电通道方案》。
按照《方案》规划,山东省未来将建成“两交两直、交直互补”的“外电入鲁”受电格局。接纳省外来电能力累计将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每年可接纳省外电量1400亿千瓦时,占全省年度用电量的比重近三分之一;相当于替代省内煤炭消耗6000万吨,可相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亿吨。由此可见,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保效果十分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