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起人为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李永喜、朱秀梅、徐长华、张欣禹、薛海辰10个自然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五兄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胡明森、胡明聪、胡明光三人在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主要发起人胡氏五兄妹除投资本公司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其子女目前投资并控制了白云电气集团,并通过白云电气集团控股6家公司,参股3家公司,其与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除了本公司受让白云电气集团持有的东芝白云锦州40%股权外,胡氏五兄妹、其子女控制的白云电气集团及其6家控股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对于白云电气集团3家参股公司,除本公司与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偶发性存款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