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为各省(区、市)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比重设定了目标。2017年度,全国有17个省(区、市)已经达到了2020年非水电消纳比重的目标,其中青海超出目标8.5个百分点,为全国最高。其余地区中,海南落后2020年目标5.3个百分点,高于其他未达到目标的省份(图4)。
图4:2017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与2020年目标对比情况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为2018年、2020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市场主体制定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指标要求,2017年度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达到了2018年的配额指标。此份征求意见稿中,多数省份2018年的配额指标要高于之前为2020年设定的消纳比重。以青海为例,2017年度青海的消纳比重为18.5%,位列全国第二,并超出2020年非水电消纳目标8.5个百分点。然而青海仍落后2018年配额要求2.5个百分点,差距大于绝大多数省份(图5)。
图5:2017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与2018年配额指标对比情况
注:数据范围只涵盖中国大陆地区,文中图片未展示中国地图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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