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设能源科技创投基金
为了促使上述15项能源技术创新行动能够落地,《行动计划》提出了一揽子政策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能源技术创新机制。
“这一点至关重要。”毛宗强分析,“世界燃料电池已经以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而我国仍然以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主力,企业不参与或者做陪衬,导致结果是关键技术与生产需求脱节。”
根据《行动计划》,在国有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方面,除了要健全制度,还要加大技术创新在考核中的比重,推动国有能源企业成为重大能源技术装备研制和工程应用的主体;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能源技术创新,积极承担国家能源技术创新任务。
《行动计划》要求,研究设立能源产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支持能源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能源技术创新。
事实上,已有风险投资机构计划提早布局能源创新技术。同创伟业拟与上市公司富瑞特装、张家港开发区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一个规模为2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对氢能相关领域进行投资。该基金目前还在筹建中,预计一两个月内有望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