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交易机构建设相关问题
在《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从交易机构构建方式上,《意见》从职能定位、组织形式、市场管理委员会、体系框架、人员和收入来源、与调度机构的关系六个方面对如何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进行了规范↓↓↓
交易机构职能定位方面:
《意见》从拟定交易规则、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市场成员注册管理、交易组织、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交易结算、信息发布和风险防控八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针对交易机构的监管方面:
《意见》从市场监管、外部审计以及业务稽核三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思路和要求。
交易机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方面:
《意见》提出了“加强领导、试点先行、组织推广”的发展思路。
对于交易机构的构建方式、职能定位、监管方式以及组织实施的问题,由于《意见》已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本文不再赘述。
下面将主要分析当前我国电力交易机构建设面临的两个热点问题,一是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职能定位,二是电力交易机构收取交易服务费是否会增加供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