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任务
(一)制定完善中国标准“走出去”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针对重点国家、优先领域、关键项目,提出标准“走出去”规划,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领域,制定实施《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翻译出版国家标准外文版快速程序、中国标准海外授权使用版权政策等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推动标准“走出去”的政策环境。
(二)深化与沿线重点国家的标准化互利合作。以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以及东盟国家和南亚国家等为重点方向,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重点,寻求利益契合点,研究构建稳定通畅的标准化合作机制。
着力推动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印度、亚美尼亚、海合会标准化组织及沙特等主要海合会国家、埃及和苏丹等重点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积极推动与阿塞拜疆探讨解决标准化合作问题。探索形成沿线国家认可的标准互认程序与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标准互认工作。
聚焦沿线重点国家产业需求,充分发挥各行业、地方、企业、学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作用,建立标准化合作工作组,深化关键项目的标准化务实合作。在钢铁、有色、铁路、公路、水运工程、石油天然气等领域,配合我国海外工程服务推广中国标准。
(三)推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认真履行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常任理事国和技术机构负责人的职责。鼓励各行业实质性参与相关专业性国际、区域组织的标准化活动。发挥骨干企业积极性,在电力、铁路、海洋、航空航天等基础设施领域,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中医药、烟花爆竹、茶叶、纺织、制鞋等传统优势领域,依托我国具有优势的技术标准,主动联系沿线重点国家开展国际标准研究,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在对双方产业均有重要影响的领域,联合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新技术机构。
(四)组织翻译优先领域急需标准外文版。围绕装备、产能、动植物检疫等“走出去”优先领域,发挥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走出去”需求调研,梳理形成优先领域标准外文版目录,分步下达国家标准外文版制定计划。优先组织开展服务设施联通、贸易畅通等急需的铁路、公路、水运工程、电力、海洋、冶金、建材、工程机械、航空航天、中医药等领域500项国家、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及出版工作。
(五)开展大宗进出口商品标准比对分析。开展我国与东盟、中亚、西亚、东南亚四个区域重点国家的进出口商品贸易情况和相关国家标准分析,梳理分析沿线重点国家大宗进出口商品类别,发挥行业、地方优势,依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研究沿线重点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开展优先领域大宗商品标准比对分析,形成优先领域大宗进出口商品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报告,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标准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