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丹麦哥本哈根: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建设方式

哥本哈根在过去五年的智慧城市中共投入1.5亿元左右,只有1000万元左右由政府财政出资,其他资金都是由企业出资。在智慧城市前期投入时,政府邀请企业一起来建设,所有权在政府,政府与企业一起运营。
(三)西班牙巴塞罗那:开发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巴塞罗那市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和设计了统一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包括基础设施的接口标准、数据采集标准、设备采购标准、技术标准等。这套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由巴塞罗那与企业共同拥有所有权,如果其他城市要采用这套标准体系,需要向巴塞罗那和企业支付专利费用。巴塞罗那利用专利费用的收入,来维持智慧城市日常运转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