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准东至华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获准开展前期工作,“疆电外送”能力将达到1900万千瓦。
2014年,按照中央关于把新疆建成“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的总体要求,国家能源局初步拟定了《关于支持新疆能源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新疆能源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利用,促进能源资源优势[1.82%]向产业优势转化”、“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将新疆打造成国家级能源战略输送大通道”、“实施差别化能源政策与产业政策”等五个方面对新疆能源发展进行支持。
其中“通道建设”主要围绕“疆气东输”、“疆煤东运”、“疆电外送”展开,尤其是“疆电外送”已作为国家电网公司“一带一路”经济带输电走廊战略的重要部署。
2014年1月27日,新疆首条特高压——±800千伏哈密南至郑州特高压直流工程正式投运,已向华东输送了超过百亿千瓦的电量。
此外,2014年12月12日,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在与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和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会谈时表示,“十三五”期间,国网公司还将加快新疆特高压电网建设,开工准东——成都、准东——淮南两回±1100千伏和哈密北——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据悉这三条特高压建成后,可新增新疆外送能力3200万千瓦。乘着特殊政策的东风,新疆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也提前获得国家批复。
得益于特殊政策的倾斜,2014年国家能源局在给予新疆光伏65万千瓦指标的基础上,还额外给了南疆四地州两年各70万千瓦共140万千瓦的光伏配额。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