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国现行的销售电价比较僵化,缺少弹性,机制不够灵活,价格传导滞后,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不能合理化解煤电等市场矛盾,难以用价格杠杆有效调节电力生产和消费行为,难以有效引导电力用户合理用电。
现行销售电价是一种“捆绑式”电价,用户只知道价格水平,难以明白价格构成。这次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明确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等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并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降低社会福利场所等单位的电费负担,这是一项非常合理的电价优化措施,也是明晰销售电价构成、促进电价公开、完善电价形成方式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电价改革进程的努力推进。
所以,这次关于销售电价的改革举措,将有利于电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供求关系的合理调节,利益关系的公平调整;有利于增加社会公众对电力改革的期待和信心。
(作者张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